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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十項職稱新政激發人才活力

2019-08-06 09:10 來源: 天津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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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人才發展提供更大便利 為企業賦予更多用人自主權
十項職稱新政激發人才活力

非公經濟組織人員和自由職業者職稱申報“一次不用跑”,駐津單位委託評審的,不再跑來跑去出具委託代評函,明年起啟用電子職稱證書,待遇調整不用等證……記者從市人社局獲悉,為進一步深化我市職稱制度改革,市人社局推出了十項政策措施,大力精簡申報要件、優化申報流程,為天津市人才發展提供更大便利、更多獲得感和更廣闊空間,為企業賦予更多用人自主權。

減申報材料

居民身份證、繼續教育證書、業績考績卡片的原件和複印件不再要求提供。具體紙質申報材料一般不超出如下範圍:《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表》《申報專業技術資格人員情況簡表》;學歷學位證書、已取得的最高級別職稱證書、勞動(聘用、勞務)合同(協議)件;本人業績綜述,以及論文、著作、專利、案例、業績證明函、獎勵證書等能夠證明本人創新能力、業績水平和實際貢獻的業績材料。

打破年限層級、減論文

對我市各類企業引進和培養的海內外高層次人才、急需緊缺人才、優秀青年人才,企業可根據其業績水平直接申報相應級別職稱。其中,與我市企業簽訂工作協議1年以上且每年累計在津工作不少於2個月的柔性引進人才,可在我市申報參評。對企業已聘用的應用型人才,申報職稱時可憑企業自主認定的專利、案例、研究報告等成果形式替代論文,對經市人才辦認定的戰略性新興産業領軍企業中的核心人才,可由企業董事長簽署《業績證明函》,用於替代論文。

減非公人才紙質材料和原件

對非公經濟組織人員和自由職業者職稱申報服務,申報人在天津市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管理信息系統(以下簡稱職稱系統)在線填寫申報信息,並上傳佐證材料;取消《職稱申報人審核表》《存檔人員檔案信息核對情況報告》等申報材料;不再提供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職稱資格證、勞動合同等申報材料的原件,只需在職稱系統中提交掃描件即可;申報人按要求提供的紙質材料可以直接郵寄至中國天津人力資源開發服務中心,實現職稱申報一次不用跑。

減委託函

駐津單位委託評審的,不再由天津市職稱工作辦公室出具委託代評函;市人社局為駐津單位的局級主管部門開通職稱系統管理賬號,由其負責在職稱系統中審核申報材料,並直接出具呈報意見。

職業資格人員直接申報

對取得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的人員,可按國家相應職業資格制度規定,由用人單位聘任相應級別職稱;對符合高一級別職稱申報條件的,可憑職業資格證書和聘任證明直接申報。

工程高技能人才貫通發展

我市支持工程技術領域高技能人才與專業技術人才職業貫通發展,對符合條件的高技能人才,可申報工程技術系列相關專業職稱。

繼續教育承諾制

專業技術人才職稱申報時,繼續教育情況實行承諾制。申報人在職稱系統中如實填報各年度繼續教育公需科目學時、專業培訓學時和總學時數,無需上傳佐證材料。用人單位負責對申報人的繼續教育情況進行核驗。

規範職稱評委會管理

各職稱評審辦事機構按照有關規定建立評委會專家庫,每年召開評審會議前,在評委會專家庫內隨機抽取評審專家組成職稱評委會,評委會組成人員應為單數,其中,按照系列組建的高級職稱評委會評審專家一般不少於17人,中級一般不少於15人;按照專業組建的高、中級職稱評委會評審專家均不少於9人。評委會應設主任委員1名,副主任委員若干名。原則上,擔任評委的,不得連續超過兩年,每年評委更換比例不低於50%。鼓勵評委會實行在線評審。

啟用電子職稱證書

自2020年1月1日起,全面啟用電子職稱證書,不再發放紙質職稱證書,電子證書與紙質證書具有同等效力。申報人可登錄職稱系統查詢評審結果,通過評審人員可在職稱系統直接打印電子職稱證書。

取消職稱評審收費

自2019年4月1日起,申報人和用人單位無須向職稱評審辦事機構繳納職稱評審費。職稱評審辦事機構可根據職稱評審工作支出情況,按照財政撥款渠道,向市財政申請相關費用。

“此次職稱評審改革採取‘四不唯’原則,不唯學歷、不唯論文、不唯職稱、不唯獎項,突出看重人才的品德、能力和業績。誰用人,誰評價;幹什麼,評什麼;幹得好,就能評。”市人社局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處處長田海嵩告訴記者,這樣做的目的是要樹立正確的評價導向,以人才的創新能力,業績水平和實際貢獻為考量,科學評價人才能力水平。以人才評價為導向創新驅動、正向激勵,以人才能力的提升帶動企業的發展,從而進一步推動天津市經濟社會的高質量發展。(記者 廖晨霞)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朱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