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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宣判兩起涉黑案件37人獲刑

2019-08-11 14:51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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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武漢8月11日電(記者 梁建強)重拳推進掃黑除惡,湖北法院近日對段某等21人涉黑案和王某等16人涉黑案同日進行了一審公開宣判。記者11日從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獲悉,兩個黑社會性質組織的首犯分別被判刑22年、20年。

法院審理查明,以段某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在湖北漢川城區及周邊實施了15次違法犯罪活動,涉及故意傷害、尋釁滋事、強迫交易、敲詐勒索、非法拘禁等多個罪名,其中持械作案5起,造成多人人身傷害,嚴重破壞了漢川地區及其周邊的經濟、社會和生活秩序。

以王某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通過長期聚眾賭博、放高利貸等非法手段和工程開發等途徑獲取經濟利益,支持組織活動,先後組織實施了40多起違法犯罪案件,暴力性明顯、作案手段多樣,涉及尋釁滋事、非法拘禁、強迫交易、聚眾鬥毆、非法佔用農地等罪名,嚴重危害了當地群眾的人身、財産安全,在一定區域和行業內形成非法控制和重大影響。被告人王某還通過違法犯罪活動所獲取的利益和社會影響,先後獲得了一定的政治地位和頭銜,並以此為掩護獲得更大的經濟利益,其行為嚴重侵蝕了黨的組織和基層政權的純潔性、安全性。

根據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和社會危害程度,以及認罪認罰從輕、寬嚴相濟的刑事法律政策,漢川市人民法院依法判處被告人段某有期徒刑22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産;其餘20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至10年不等,並處罰金。依法判處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20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産;其他15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至11年3個月不等,並處罰金。

宣判當天,被告人親屬以及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紀委監委幹部等共200余人參加旁聽。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李潤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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