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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西自貿試驗區實施七項外匯創新業務

2019-08-13 09:13 來源: 陜西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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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日,記者從國家外匯管理局陜西省分局獲悉:陜西自貿試驗區開展直接投資、跨境融資以及跨國公司跨境資金集中運營管理等7項資本項下外匯創新業務,進一步加大金融外匯領域對陜西自貿試驗區建設的支持力度。

根據7月3日國家外匯管理局陜西省分局印發的中國(陜西)自由貿易試驗區開展外匯業務創新的通知,陜西自貿試驗區外匯創新業務包括:

進一步優化自貿區內資本項目外匯收入支付便利化試點業務,擴大企業受惠面。新政策將“近三年無重大外匯違法違規行為”調整為“近一年無外匯行政處罰記錄”,取消了“外方實到註冊資本大於1000萬美元(含)”和“單筆外債簽約提款金額大於1000萬美元(含)”的額度限制,調整降低了銀行審核事後抽查比例,大幅降低企業和銀行業務辦理和事中事後管理的成本。

允許自貿區內企業在陜西省分局轄內任一銀行,辦理境內直接投資基本信息登記、變更與登出手續,極大地便利了市場主體的業務開展。

放開自貿區內一般性外商投資企業境內再投資政策。新政策允許自貿區內非投資性外商投資企業在真實、合規的前提下,可按實際投資規模將資本項目外匯收入或結匯所得人民幣資金依法用於境內股權投資,鼓勵外商投資企業開展境內再投資,支持實體經濟發展。

給予自貿區內外商投資企業重新選擇跨境融資模式的機會。新政策允許自貿區內已確定選擇“投注差”模式借用外債的企業,可調整為以跨境融資宏觀審慎管理模式借用外債,便利區內企業選擇對自己最有利的融資模式,使凈資産規模較大的外商投資企業提升了外債可用額度。(記者 曉霞)

放寬自貿區內企業跨境融資簽約幣種、提款幣種、償還幣種必須一致的要求。新政策允許自貿區內企業提款幣種和償還幣種與簽約幣種不一致(但提款幣種和償還幣種應保持一致),這給了企業借用外債時自主選擇幣種的權利,有利於企業規避匯率風險、降低借債成本。

將自貿區內非銀行債務人外債登出登記業務下放至銀行。新政策允許自貿區內企業的外債登出登記業務由陜西省分局轄內任一銀行直接辦理,並取消企業辦理該業務的時間限定,增強了企業自主選擇權。

降低自貿區內企業開展跨國公司跨境資金集中運營管理準入門檻。新政策實施後,自貿區內企業開展跨國公司資金集中運營管理業務,其上年度本外幣國際收支規模由超過1億美元調整為超過5000萬美元。這有利於自貿區內企業開展境內外資金歸集,吸引跨國公司將其資金中心或地區中心落戶陜西自貿試驗區。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吳嘯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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