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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通報6起群眾身邊腐敗和作風問題典型案例

2019-08-16 16:40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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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長沙8月16日電(記者 陳文廣、席敏)村支書侵吞、挪用、貪污、受賄近4000萬元,縣法院執行局局長向服務對象出借資金獲利近300萬元……湖南省紀委監委日前通報了6起群眾身邊腐敗和作風問題典型案例。

據介紹,這6起典型案例涉及攸縣人民法院執行局原局長楊曼生、長沙市天心區南托街道牛角塘村黨支部原書記朱拉練、新寧縣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工會原主席袁建華、澧縣城頭山鎮白塘村黨支部原書記李明漢、辰溪縣特殊學校原校長舒友家、寧遠縣舜陵街道辦事處丙塘村原村主任李如明等人。

其中,2009年至2018年,楊曼生在任攸縣人民法院聯星法庭庭長、執行局局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或影響力,影響公正執行,為他人謀取利益。同時,楊曼生收受案件當事人和律師等服務對象給予的財物19.87萬元,並通過向服務對象出借資金獲利285.47萬元。此外,楊曼生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行為。楊曼生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違紀違法所得被追繳,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2005年至2018年,朱拉練通過利益交換、拉票賄選、在村幹部中培植親信等方式把村集體變成自己的“獨立王國”,大肆侵吞集體財産、挪用集體資金、貪污國家財産、收受他人賄賂共計3957.83萬元。此外,朱拉練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朱拉練受到開除黨籍處分,違紀違法所得被追繳,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這些典型案例反映出少數黨員幹部雖身處群眾之間,卻忘了初心,無視黨紀國法,把本應為群眾服務的權力變成了謀取私利的工具,把本應屬於群眾的利益裝入了個人的腰包。這嚴重侵害了群眾的切身利益,損害了黨和政府的公信力,必須依紀依法嚴肅查處。”湖南省紀委監委相關負責人説。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張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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