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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對康美藥業等作出處罰及禁入告知

2019-08-17 09:37 來源: 證監會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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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底,證監會發現上市公司康美藥業涉嫌財務造假,涉案金額巨大,立案後證監會集中力量進行查辦。經前期調查和審理,目前擬對公司及責任人員進行處理。

經查,2016年至2018年期間,康美藥業涉嫌通過倣造、變造增值稅發票等方式虛增營業收入,通過偽造、變造大額定期存單等方式虛增貨幣資金,將不滿足會計確認和計量條件工程項目納入報表,虛增固定資産等。同時,康美藥業涉嫌未在相關年度報告中披露控股股東及關聯方非經營性佔用資金情況。上述行為致使康美藥業披露的相關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和重大遺漏。

康美藥業有預謀、有組織,長期、系統實施財務造假行為,惡意欺騙投資者,影響極為惡劣,後果特別嚴重。證監會已經向涉案當事人送達事先告知書,依法擬對康美藥業及馬興田等22名當事人予以行政處罰,並對6名當事人採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下一步,證監會將充分聽取當事人的陳述申辯意見,堅持法治、專業原則,加快辦案進度,用足用好現有手段,嚴格依法處罰。對涉嫌犯罪的,嚴格按照有關規定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信息披露制度是資本市場健康發展的制度基石,是維護投資者權益的重要保障。上市公司應嚴格遵循信息披露各項規定,確保披露的信息真實、準確、完整。康美藥業等公司肆意妄為,毫無敬畏法治、敬畏投資者之心,喪失誠信底線,觸碰法治紅線,動搖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根基。

下一步,證監會將持續保持對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行為的高壓態勢,加大懲戒力度,增強監管震懾力,將綜合運用行政處罰、刑事追責、民事賠償及誠信記錄等立體追責體系,提升違法違規成本,通過持續、精準監管,促使上市公司及大股東講真話、做真賬,推動仲介機構歸位盡責,合力守住信息披露這一資本市場“生命線”。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劉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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