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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署2019年第8號公告:2019年第二季度國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實情況跟蹤審計結果

2019-08-24 09:20 來源: 審計署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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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第8號公告:2019年第二季度國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實情況跟蹤審計結果
(2019年8月23日公告)


審計署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對審計工作的部署要求,持續加大對國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實情況跟蹤審計力度。2019年第二季度,審計署繼續組織對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以下統稱省)、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和35個中央部門、15家中央金融機構進行審計,並對36戶中央企業進行延伸審計,圍繞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和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聚焦減稅降費政策實施、三大攻堅戰推進、鄉村振興戰略實施以及穩就業、穩金融、穩外貿、穩外資、穩投資、穩預期等政策措施落實情況,抽查了3390個單位、4448個項目,涉及資金6880.59億元,並對以往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進行了跟蹤檢查。從審計情況看,有關地區和部門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決策部署,結合實際主動作為,推動經濟持續健康發展。

一、減稅降費政策落實審計情況

審計重點抽查了有關地區和部門落實稅收優惠政策、執行涉企收費目錄清單制度、清理規範行政審批仲介服務、依託行政資源或權力收費等事項。被審計地區和部門不斷加大減稅降費政策措施貫徹落實力度,切實降低企業和個人負擔,激發市場主體活力,提升人民群眾獲得感。稅務總局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實施更大規模減稅降費政策措施的決策部署,建立了“一竿子到底”、“一攬子服務”、“一個口答疑”等工作推進機制,小微企業普惠性減稅降費政策呈現出覆蓋面廣、受益度大、指向性強的特點,政策紅利持續釋放。據稅務部門統計,2019年上半年,全國累計新增減稅降費11709億元,其中減稅10387億元。但審計發現部分地方和單位還存在清理仲介服務不到位等問題:

(一)一些地區和部門依託管理職能或利用行業資源、行政權力等違規收費、轉嫁費用等,涉及金額3.82億元。其中:1個省違規徵收應免收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1973.5萬元;7個省的48家單位轉嫁應由財政資金承擔的費用1628.4萬元;2個省的2個部門依託行政資源要求企業購買第三方電子認證服務或承擔電子政務平臺服務費1644.74萬元;2個省的7家單位違規收取金融顧問費或未及時退還涉企收費等3.3億元。

(二)部分地區行政審批仲介服務清理規範不到位。7個省的8家單位依託主管部門的行政審批事項開展仲介服務並收取費用6778.69萬元。

(三)清理保證金不到位。8個省和3戶央企的21家單位違規收取保證金15.18億元;15個省和6戶央企的61家單位未及時清退保證金33.67億元。

二、“六穩”部分政策落實審計情況

(一)穩就業審計情況。審計重點抽查了31個省的就業補助資金使用情況和開展職業培訓、支持企業穩定崗位、支持鼓勵創業等穩就業政策落實情況。相關地區和部門認真貫徹落實就業優先政策,2019年中央財政就業補助資金安排538.78億元,增長14.9%,並通過調整失業保險基金等支出結構,大力促進就業創業,上半年城鎮新增就業達到737萬人,完成全年目標任務的67%,6月份全國城鎮調查失業率5.1%,穩定在5%左右的水平。本季度發現部分地區就業相關資金管理不規範,5個省所屬單位和地區存在就業相關資金結余較大、拖欠補助款項、效益不佳等問題;13個省48家單位和660名個人騙取、坐支挪用或不符合條件享受就業扶持資金2247.3萬元。

(二)穩投資審計情況。2019年1月至6月,全國固定資産投資平穩增長,同比增長5.8%,基礎設施、民生領域投資等持續發力,製造業技術改造投資增長13.1%,高技術製造業投資增長10.4%。審計重點抽查了31個省部分中央預算內投資等重點建設項目,發現13個省的26個項目存在未按期開工、完工等問題,涉及投資358.04億元;1個省灌區項目由於設計缺陷等原因,部分設施建成後拆除損毀形成損失163.92萬元。

(三)中央財政轉移支付資金撥付進度情況。抽查61項中央轉移支付資金髮現,截至2019年6月底,18個省本級財政收到2019年度中央財政轉移支付資金32 423.83億元,其中2565.85億元未按規定在30日內分解下達。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審計情況

重點審計了各地區各部門清理規範行政審批行為、改進行政審批工作、優化營商環境等政策措施落實情況。被審計地區和部門創新監管理念和方式、簡化審批事項,積極優化營商環境。本季度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部分地區清理規範行政審批行為、優化辦理流程不到位。2個省的2家單位未按規定清理行政審批涉及的證明聲明事項;1個省未按要求公開行政審批事項、辦理流程及受理條件等應公開事項;1個省投資項目在線審批平臺尚未實現互聯互通。

(二)部分地區或單位違規設置或執行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規定。2個省的3家單位在市場化交易中違規出臺區域性保護政策,對外地企業執行差異化條款;1個省的1家單位在政府採購活動中違規設置不合理限制條件。

四、脫貧攻堅、鄉村振興審計情況

(一)扶貧審計情況。重點抽查了37個貧困縣,其中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含集中連片特殊困難地區縣)30個,共抽審資金175.52億元,涉及2296個項目、506個單位、275個鄉鎮、668個行政村,入戶走訪965個貧困家庭。審計結果表明,各地區持續落實黨中央、國務院脫貧攻堅決策部署,著力解決“兩不愁三保障”突出問題,不斷夯實穩定脫貧、長期致富的基礎。本季度發現的主要問題:

1.部分地區落實扶貧政策不夠精準。19個縣存在貧困群眾應享受未享受醫療救助、“雨露計劃”教育扶貧、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等政策問題,涉及11624人(戶)、資金728.23萬元;4個縣將20871.4萬元扶貧小額貸款違規“戶貸企用”或用於金融理財;6個縣的35個易地扶貧搬遷項目後續産業就業扶持不到位,配套設施不完善;5個縣的7個産業扶貧項目未與貧困戶建立利益聯結機制或簡單發錢發物,涉及10056戶、資金9259.94萬元;10個縣審核把關不嚴,向930名不符合條件的人員發放生態護林員和電商扶貧補貼221.09萬元。

2.部分地區扶貧資金管理使用不夠規範。11個縣違規將   32541.61萬元扶貧資金用於裝修辦公用房、出借企業等非扶貧領域;3個縣存在騙取套取財政扶貧資金問題,涉及資金193.99萬元;11個縣扶貧資金5752.88萬元閒置兩年以上未使用;3個縣違規向易地扶貧搬遷對象等收取建房押金和徵地費用41.52萬元,向貧困村群眾攤派農村公路建設資金94.33萬元。

3.部分地區扶貧項目績效不佳。8個縣的54個項目因前期設計不合理,或違法佔用基本農田、水源地保護區等形成損失浪費,涉及投資723.45萬元;3個縣的4個項目工期逾期1年以上,涉及投資648.6萬元;12個縣的31個項目因規劃不科學、建管不銜接等,造成項目建成後閒置或未發揮預期效益,涉及投資     3.38億元;3個縣的42個項目多計工程款209.92萬元。

(二)鄉村振興審計情況。重點審計了31個省鄉村振興規劃編制、農村人居環境整治、集體産權制度改革等政策措施落實和財政惠農補貼發放管理情況。從審計情況看,被審計地區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決策部署,有序推進鄉村振興任務落實。本季度發現的主要問題:

1.部分地區鄉村振興相關工作責任不細化,相關政策落實與要求還存在差距。2個省未按規定對鄉村振興規劃或相關工作方案中涉及的約束性指標以及重大工程項目、重要改革任務等明確責任主體和進度要求;14個省的17個地區農村集體産權制度改革、動物疫病防控等工作存在清産核資數據不實、管理不規範等問題,其中5個地區未將涉農資金形成的資産納入清産核資範圍,涉及資金2.26億元,3個地區在清産核資過程中部門間數據共享不到位,導致漏報集體農用地175.64萬畝。

2.部分地區惠農補貼發放管理不規範。13個省的14個縣惠農補貼“一卡通”發放管理不規範或惠農補貼政策執行中存在補貼發放不到位、超範圍發放等問題,涉及資金10.13億元,其中4個縣以現金或其他銀行卡、他人代領等方式發放惠農補貼資金2.21億元,4個縣惠農補貼資金層層轉撥,涉及資金7億元。

3.部分涉農項目進展緩慢或未達預期。3個省部分地區的農村廁所新建改建等農村人居環境整治項目進展緩慢,未發揮效益;10個省的12個農業産業園區或農村産業融合試點等項目進展緩慢,涉及資金5.05億元,其中個別地區的農業科技園區37.39萬平方米土地用於商品房開發和建設馬場、會所等項目;3個省10個縣電子商務進農村示範項目效益不佳,涉及資金6268.85萬元。

五、污染防治審計情況

重點關注了各地區污染物排放及處置、自然保護區等重點區域生態保護、污染防治工程項目實施等情況。從審計情況看,被審計地區和單位加大生態環境的治理及保護力度,加快污染防治項目的建設進度。本季度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重點區域生態保護方面。截至2019年6月底,4個省的4個國家級自然保護區、飲用水水源地、國家級風景名勝區或濕地自然保護區內存在違規設施尚未清理等問題,另有1個省存在用海審批不規範問題。

(二)污染防治工程項目建設方面。截至2019年6月底,4個省總投資為11.52億元的7個項目因前期工作進展緩慢等原因未按期開工,3個省總投資為5.17億元的3個項目因組織推動不力等原因未按期完工,1個地區總投資為0.54億元的3個污染防治工程因無運營主體等,建成後閒置。

審計指出問題後,有關地區和部門積極落實責任主體,壓實整改責任,正在積極整改。33個省和部門在審計過程中已整改問題金額15.21億元,其中退還違規收費1614.07萬元,16個省和1戶央企清償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賬款及保證金9.96億元,追回各類違規發放或騙取套取的財政資金1億元,盤活閒置資金和及時下達資金3.46億元,向建檔立卡貧困戶等對象補發或補繳各類資金5537.03萬元,4個省清理規範5項行政審批事項流程及仲介服務事項,10個省出臺和完善相關規章制度13項,4個省對審計指出的環境污染隱患及時進行處理。審計署將繼續跟蹤後續整改情況,進一步督促審計發現問題整改到位。

附件:

1.整改效果較好的事例

2.2019年第二季度跟蹤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2019年第8號公告附件下載.pdf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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