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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署2019年第9號公告:環渤海地區生態環境保護審計結果

2019-08-24 09:35 來源: 審計署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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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第9號公告:環渤海地區生態環境保護審計結果
(2019年8月23日公告)


為助力打贏污染防治攻堅戰,圍繞渤海綜合治理,審計署近期對環渤海地區5省市(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遼寧省和山東省)生態環境保護情況進行了審計。現將審計結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2013年以來,中央和5省市本級財政共投入渤海生態環境保護資金1650億元;渤海近岸海域一、二類水質點位比例從63.2%波動上升到76.5%,三、四類水質點位比例從30.7%波動下降到12.4%,赤潮發生次數減少61.5%;審計抽查的34個城市污水處理能力增加31.55%,污水處理率上升4.6%。從審計情況看,渤海水質和污染防控能力總體上有所提升,但局部海域生態環境問題仍較為突出,錦州灣、萊州灣等渤海六大典型海洋生態系統仍處於亞健康狀態,遼寧、山東渤海近岸海域劣于四類水質點位比例由2016年的3.6%升至2018年的16.1%。

二、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農業面源污染防控還不到位。農藥化肥減量工作僅對種植業作出要求,尚未將林業、牧業等納入;減量任務也未逐級分解落實,抽查發現2017年有126個縣區的農藥或化肥使用量不降反升。5省市有1439家畜禽養殖場未按要求辦理環評、建設糞便貯存處理設施、關閉搬遷等。全國海水養殖面積控制目標尚未細化分解,不利於防控近岸海域污染。

(二)重要領域工業點源污染防控存在薄弱環節。石化産業同質化競爭現象較為突出,有12個沿海城市提出建設石化産業基地,其中6個還明確提出建設世界級産業基地。抽查的107個化工園區中,有58個未按規定開展區域定量風險評估,73個未建成危險廢物處理設施。11座港口94個污水處理設施的在線監測率僅為21.28%,6座港口建成投用的岸電設施使用率僅為1.36%,5家企業向175艘次船舶虛開2870立方米污染物接收證明以應付檢查。

(三)部分重要生態環境政策未有效落地。入海污染物總量控制推進較慢,5省市相關試點城市至今未出臺相關文件或實際執行。北京等3省市有45個專項規劃或開發區未按規定完成規劃環評。遼寧、河北有188個入河排污口未取得審批手續。5省市有81戶企業未按規定安裝在線監測設備或實施水污染物排放監測。

(四)資源開發和生態環境修復治理還不夠協調。漁業油補等政策雖有利於降低漁民捕撈成本,但客觀上也刺激了捕撈行為,在一定程度上對衝了減船轉産政策效果,不利於降低捕撈強度,破壞性強的拖網型海洋捕撈漁船功率不降反升。漁獲物定點上岸制度尚未有效推開,影響限額捕撈政策落地。水資源開發方面,5省市2017年的水資源開發利用率達99%,約為全國平均水平的5倍。河北等4省市3248戶企業6年來違規取水5.94億立方米。水污染防治方面,5省市普遍存在污水管網滲漏、雨污混接、污水處理設施不足、已建成的處理設施超負荷運轉等問題,涉及問題管網901.89公里。生態修復方面,截至2018年底,5省市51個藍色海灣整治等污染防治和生態修復類項目進展緩慢,10.01億元相關財政資金結存一年以上。營口等9市有752處侵佔入海河道的違規點位未完成清理。遼寧等3省12個入海河流考核斷面水質未達到階段性目標,局部河段污染較為嚴重。

三、審計處理和初步整改情況

對以上審計查出的問題,審計署已依法出具審計報告,提出處理意見。相關部門和地方正在逐步組織實施問題整改,詳見附表。審計署將持續跟蹤檢查後續整改情況,進一步督促問題整改到位。

附件:審計發現的相關項目和資金問題及初步整改情況

2019年第9號公告附件下載.pdf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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