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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出臺意見規範仲裁工作

2019-09-02 08:41 來源: 寧夏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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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0日,記者從自治區司法廳獲悉,《關於進一步規範仲裁工作提高仲裁公信力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近日出臺,旨在提升仲裁工作質量,提高仲裁公信力。

《意見》明確,自治區司法廳具體承辦自治區政府交辦的有關仲裁工作,地級市司法行政部門承辦自治區司法廳或地級市政府交辦的仲裁方面具體工作。各仲裁委員會對內部管理制度進行綜合性改革,逐步推行市場化運作。目前在行政機關沒有改制的仲裁委員會,改制後要獨立於行政機關。非營利的仲裁委員會可繼續按照公益性、非營利、能生存、促發展原則完善運行機制。允許外省區市人才實力強、信譽度好的仲裁委員會依照相關規定在我區設立分支機構,條件成熟的可以在自願基礎上進行聯合,整合資源,優勢互補,建立區域性仲裁平臺。

《意見》要求,現有黨政機關工作人員擔任仲裁委員會成員的要通過換屆逐步退出。建立仲裁委員會對仲裁裁決的核閱制度、重大疑難案件的專家諮詢制度和仲裁員指定工作規則,落實仲裁員信息披露制度和仲裁員回避制度。探索聘任在基層具有較高威望、善於調處民間糾紛的人士擔任仲裁調解員。

各地要在公共法律服務實體平臺設立仲裁窗口,有條件的可提供仲裁室。探索建立涉網仲裁規則,明確互聯網仲裁受案範圍,深化仲裁委員會與有關部門和商會等行業組織的協作。自治區有關部門和各仲裁委員會要積極參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投資、爭議解決的法律制度研究,著力培養具有國際仲裁能力的仲裁人員,為推進寧夏全方位多層次對外開放和發展提供保障。籌建成立寧夏仲裁協會,加強對仲裁委員會和仲裁從業人員的監督。(記者 馬忠)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吳嘯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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