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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辦公廳關於做好第四個“中華慈善日”有關工作的通知

2019-09-04 09:00 來源: 民政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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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辦公廳關於做好第四個“中華慈善日”有關工作的通知
民電〔2019〕10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民政廳(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民政局:

今年9月5日是我國第四個“中華慈善日”,主題是“慈善聚焦脫貧攻堅,攜手共創美好生活”。為做好今年“中華慈善日”有關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圍繞主題,開展形式多樣的“中華慈善日”活動

今年是新中國成立70週年,也是打贏脫貧攻堅戰、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關鍵之年。各地要緊緊圍繞主題,在9月1日至9月22日期間,特別是“中華慈善日”當天,通過政府搭建平臺、社會積極參與的方式,舉辦形式新穎多樣、具有地方特色、便於群眾參與的慈善活動,持續掀起宣傳熱潮,匯聚脫貧攻堅力量,為新中國成立70週年獻禮。

(一)深入宣傳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慈善事業的重要指示精神。要通過召開座談會、舉辦輔導講座、與慈善組織和志願服務組織聯學、組織動員各類新聞媒體報道等方式,深入宣傳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慈善事業的重要指示精神,特別是2019年1月習近平總書記在天津考察時和7月在致中國志願服務聯合會第二屆會員代表大會的賀信中對志願服務的重要指示精神,動員社會各界廣泛參與慈善活動、開展志願服務。

(二)積極動員慈善力量聚焦脫貧攻堅。要靈活採用綜述、圖表解讀、典型案例剖析、人物訪談等方式,注重“讓數據説話”、“讓親歷者講述”,直觀生動地展現新中國成立70年來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及本地區慈善事業發展成就,展現包括“中華慈善獎”獲獎者在內的社會各界通過慈善捐贈、慈善信託、志願服務等多種方式助力脫貧攻堅的成績和經驗,介紹慈善參與脫貧攻堅的途徑和做法,激發更多愛心力量學習先進、投身脫貧攻堅的熱情。

(三)大力開展慈善信託宣傳普及活動。要繼續採取多種形式宣傳貫徹慈善法,並重點加強慈善信託的宣傳普及。要通過培訓、專家講解、圖片動畫等形式,向慈善組織、信託公司和社會各界解讀慈善信託相關法律法規、概念原理和作用成就,提升群眾關注、參與慈善信託的意識,促進慈善信託持續健康發展,引導更多慈善信託參與脫貧攻堅。

二、創新形式,進一步提升“中華慈善日”宣傳效果

(一)全面宣傳推廣“中華慈善日”標誌。為增強社會各界對“中華慈善日”和慈善事業的認知度,民政部將於近日發佈“中華慈善日”標誌。各地要大力推廣該標誌,積極鼓勵各慈善組織、慈善參與者等主體使用該標誌,加強社會各界對標誌的理解與認同。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圍繞“中華慈善日”標誌開發周邊産品,在開展宣傳活動時分發。各地要維護標誌統一形象,積極引導各使用主體和社會各界遵守相關規範。

(二)綜合運用多種媒體和渠道。各地要充分運用“傳統媒體+新媒體”宣傳手段,有機整合“線上+線下”宣傳渠道。要在報紙、雜誌、廣播、電視等傳統媒體開闢專欄、開設專題節目,進行慈善宣傳;要依託微博、微信、抖音等平臺推出一批形式新穎、易於傳播的慈善新媒體作品。同時,通過投放樓宇廣告、發放宣傳單、懸挂宣傳牌、擺放宣傳板等線下形式,讓慈善宣傳活動深入社區、走近群眾。

(三)借助中央廣播電視總臺央視社會與法頻道做好宣傳。中央廣播電視總臺央視社會與法頻道將在9月1日至9月22日期間,對全國各地的慈善活動進行全方位集中報道。各地要擇優向中央廣播電視總臺央視社會與法頻道提前報送選題、及時報送資料,便於中央廣播電視總臺央視社會與法頻道安排採訪和宣傳報道等事宜。

三、有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要高度重視第四個“中華慈善日”有關工作,將其作為宣傳貫徹習近平總書記有關重要指示精神、進一步普及慈善法、培育公眾慈善意識、提高慈善事業社會參與度、引導社會力量參與脫貧攻堅的重要抓手,加強組織領導,及早謀劃,精心部署,制定符合當地實際的工作方案。

(二)形成宣傳合力。民政部與中央廣播電視總臺將合作開展慈善宣傳,各地要主動聯絡宣傳、廣播電視、網信等有關部門和轄區新聞單位,取得支持,形成合力。要充分發揮社會組織特別是慈善組織作用,鼓勵其依法舉辦形式多樣的宣傳和慈善活動。

(三)加強風險防控。各地在組織開展相關活動時,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加強風險防範意識,制定輿情風險防控預案,並加強對慈善組織等開展活動的指導。一旦發生輿情事件,各地要及時做好信息發佈、解釋澄清和輿論引導等工作,發生重大輿情事件要及時上報。

各地要在10月10日前將活動情況報送民政部。

民政部聯絡人:慈善事業促進和社會工作司楊智藝,(010)58123118。

中央廣播電視總臺央視社會與法頻道聯絡人:孫夏怡。

民政部辦公廳
2019年8月27日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李潤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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