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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民營經濟資金獎補細則出臺

2019-09-04 10:33 來源: 安徽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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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3日,省經信廳、省財政廳聯合製定印發《大力促進民營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實施細則》。此舉旨在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於大力促進民營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用好省中小企業(民營經濟)發展專項資金,促進民營經濟發展。

《實施細則》明確的支持重點包括:支持“專精特新”發展,獎補省認定的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獎補省認定的成長型小微企業,獎補國家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支持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獎補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範平臺,補助為企業提供管理諮詢與診斷服務的中小企業服務機構。支持融資服務體系建設,獎補在省股權託管交易中心掛牌的中小企業,補貼製造業中小企業開展設備融資租賃業務,支持省級政策性融資擔保風險補償機制建設,支持科技創新型企業融資發展。支持創業創新,獎補主導制定國際、國家(行業)標準企業,獎補國家級和省級小微企業創業創新基地,獎勵“創客中國”安徽省中小企業創新創業大賽獲獎項目。支持企業家培訓,實施“新徽商培訓工程”。

根據規定,單個企業最高可疊加享受除項目獎補外的3個稱號類獎補;對皖北三市、國家和省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市、區)符合條件的項目,獎補資金補助金額上浮20%;單個企業最高獎補不超過1000萬元;企業已獲得國家獎補的同一項目,原則上不得重復申報;已獲省認定的專精特新中小企業,不得再申報省成長型小微企業認定獎補。自2017年1月1日以來,在生産經營中發生重大生産安全事故、環境污染事故和存在嚴重産品質量等問題的,及單位或法定代表人被納入嚴重失信“黑名單”的,不得申報資金獎補。(記者 吳量亮)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劉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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