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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公佈2019年通過普通高等學校師範類專業認證的專業名單的通知

2019-09-05 10:51 來源: 教育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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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公佈2019年通過普通高等學校師範類專業認證的專業名單的通知
教師廳函〔2019〕1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産建設兵團教育局,部屬有關高等學校:

根據《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意見》的決策部署,按照《教育部關於印發〈普通高等學校師範類專業認證實施辦法(暫行)〉的通知》(教師〔2017〕13號),經高校申請、教育評估機構組織專家現場考查、普通高等學校師範類專業認證專家委員會審定,北京師範大學漢語言文學專業等2個專業通過第三級專業認證,東北師範大學思想政治教育專業等34個專業通過第二級專業認證。江蘇省、廣西壯族自治區2016—2017年通過師範類專業認證試點的專業,經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學評估中心組織專家復評、普通高等學校師範類專業認證專家委員會審定,南京師範大學數學與應用數學專業等26個專業通過第二級專業認證。認證結論有效期六年,自2019年8月起至2025年7月止。現將通過認證的專業名單予以公佈,並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有關高校要高度重視認證整改提高工作,根據認證報告及有關要求進行整改,于2020年7月底前提交整改報告。教育評估機構將組織專家對整改報告進行審查,逾期不提交或整改報告審查不合格,終止認證結論有效期。

二、各地各高校要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師範類專業認證實施辦法(暫行)》有關要求,做好教師資格認定工作。

通過第二級認證的專業,在認證結論有效期內入學的師範生,可由高校自行組織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面試工作。所在高校根據教育部關於加強師範生教育實踐的意見要求,建立以實習計劃、實習教案、聽課評課記錄、實習總結與考核等為主要內容的師範生教育實習檔案袋,通過嚴格程序組織認定師範畢業生的教育教學實踐能力,出具教育教學實踐能力合格證明,視同教師資格考試面試合格。

通過第三級認證的專業,在認證結論有效期內入學的師範生,可由高校自行組織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和面試工作。所在高校按照國家有關要求開設通識課程、學科專業課程(幼兒園分領域教育基礎課程)和教師教育課程等,師範畢業生按照學校師範類專業人才培養方案修學規定課程並成績合格、達到畢業要求,出具師範專業課程學習合格證明,視同教師資格考試筆試合格。所在高校根據教育部關於加強師範生教育實踐的意見要求,建立以實習計劃、實習教案、聽課評課記錄、實習總結與考核等為主要內容的師範生教育實習檔案袋,通過嚴格程序組織認定師範畢業生的教育教學實踐能力,出具教育教學實踐能力合格證明,視同教師資格考試面試合格。

有關出具師範專業課程學習合格證明和教育教學實踐能力合格證明事宜另行通知。

三、各地各高校要充分發揮師範類專業認證的示範帶動作用,加大對師範院校和師範類專業的支持力度,全面落實“學生中心、産出導向、持續改進”的理念,紮實推動師範院校特色發展、追求卓越,從源頭上培養新時代高素質專業化創新型教師。

請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將本通知轉發至本地區有關高校。

附件:2019年通過普通高等學校師範類專業認證的專業名單

教育部辦公廳
2019年8月16日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黃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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