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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穩定生豬生産促進轉型升級的意見》

2019-09-10 17:03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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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9月10日電 近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穩定生豬生産促進轉型升級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指出,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以保障豬肉基本自給為目標,立足當前恢復生産保供給,著眼長遠轉變方式促轉型,強化責任落實,加大政策扶持,加強科技支撐,推動構建生産高效、資源節約、環境友好、佈局合理、産銷協調的生豬産業高質量發展新格局,更好滿足居民豬肉消費需求,促進經濟社會平穩健康發展。

《意見》提出,要穩定當前生豬生産,鼓勵地方結合實際加大生豬生産扶持力度,規範禁養區劃定與管理,保障種豬、仔豬及生豬産品有序調運,持續加強非洲豬瘟防控,加強生豬産銷監測,完善市場調控機制。要加快構建現代養殖體系,大力發展標準化規模養殖,積極帶動中小養豬場(戶)發展,推動生豬生産科技進步,加快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加大對生豬主産區支持力度。要完善動物疫病防控體系,提升動物疫病防控能力,強化疫病檢測和動物檢疫,加強基層動物防疫隊伍建設。要健全現代生豬流通體系,加快屠宰行業提擋升級,變革傳統生豬調運方式,加強冷鏈物流基礎設施建設。

《意見》強調,要強化政策措施保障。一是加大金融政策支持。完善生豬政策性保險,提高保險保額、擴大保險規模,並與病死豬無害化處理聯動,鼓勵地方繼續開展並擴大生豬價格保險試點。創新金融信貸産品,探索將土地經營權、養殖圈舍、大型養殖機械等納入抵質押物範圍。二是保障生豬養殖用地。完善設施農用地政策,合理增加附屬設施用地規模,取消15畝上限,保障廢棄物處理等設施用地需要。三是強化法治保障。加快修訂動物防疫法、生豬屠宰管理條例,研究修訂獸藥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健全生豬産業法律制度體系。加大執法監管力度,依法查處生豬養殖、運輸、屠宰、無害化處理等環節的違法違規行為。

《意見》要求,各省(區、市)人民政府對本地區穩定生豬生産、保障市場供應工作負總責,主要負責人是第一責任人。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加大工作力度,抓好工作落實。各省(區、市)要在今年年底前,將貫徹落實情況報國務院。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張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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