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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應對經貿摩擦 切實緩解企業負擔——專家解讀首批對美加徵關稅商品第一次排除清單

2019-09-11 21:17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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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9月11日電 題:有效應對經貿摩擦 切實緩解企業負擔——專家解讀首批對美加徵關稅商品第一次排除清單

新華社記者韓潔、申鋮

經國務院批准,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稅委會)11日發佈公告,明確從2019年9月17日開始,對第一批對美加徵關稅商品第一次排除部分商品。

對美加徵關稅商品排除清單首亮相意義幾何?首批次清單涉及哪些商品?為何部分商品不能退稅?後續排除清單何時公佈?針對社會關注的熱點問題,新華社記者第一時間採訪業內權威專家。

新機制釋放為企業減負的積極信號

蝦苗、紫苜蓿、魚粉、潤滑油、潤滑脂、醫用直線加速器、飼料用乳清……翻看公告所附清單,涉及16大項商品,對應數百個具體商品,將從2019年9月17日起一年內不再加徵我為反制美301措施所加徵的關稅,大部分商品還將退還已加徵關稅。

“這意味著我國新試行的加徵關稅排除機制,正在緩解中美經貿摩擦影響、切實減輕企業負擔方面發揮積極作用。”中國國際商會法律服務部專家陳懷生對記者説,所謂排除機制,顧名思義與加徵關稅是相對的,是美國、加拿大、歐盟等經濟體應對加徵關稅影響的常用措施。

過去一年多來,針對美方不斷升級加徵關稅行為,中方不得已先後出臺了三輪關稅反制舉措。考慮到部分美方商品和原材料無法替代,為減少給企業帶來的不利影響,經國務院批准,稅委會於今年5月13日發佈公告,啟動對美加徵關稅商品排除工作。

據了解,我國第一批可申請排除的商品于2019年6月3日至7月5日期間接受申請,對應的是《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於對原産于美國500億美元進口商品加徵關稅的公告》所附《對美加徵關稅商品清單一》商品,以及《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於對原産于美國約160億美元進口商品加徵關稅的公告》所附《對美加徵關稅商品清單二》商品。

陳懷生介紹,根據我國稅委會相關排除工作試行辦法,對美加徵關稅後,在華企業或其行業協(商)會凡符合以下三個標準:尋找商品替代來源有困難、申請主體面臨嚴重經濟損害、相關行業造成重大負面結構性影響或嚴重社會後果的,都可以提出排除申請。

“我國排除機制針對的是一類商品,可以説一家企業申請,同類型其他企業都受益。”中國石油和化學工業聯合會副秘書長趙志平説,中方及時公佈排除清單,有助於緩解中美經貿摩擦帶來的市場波動,讓企業更有信心前行。

範圍廣效率高彰顯中方負責任態度

記者了解到,首批申請排除的企業數量達到上千家,此次公佈清單涉及近300份有效申請,佔企業申請總數的近三分之一,可見中方排除比例之大。

陳懷生説,首批次排除商品稅目範圍表面看只有16項商品,但因中方列的是8位稅則號的大類商品,不同於美方排除清單中10位稅則號的具體商品,實際中方排除商品範圍相對更廣、涉及行業企業也相對更多。

專家介紹,雖然美方已公佈8批排除清單,但與收到的上萬份企業申請相比,只有較小比例企業申請列入清單,而且從企業申請到公佈清單,美方最快一批耗時5個月,慢的需要一年時間。

“我國稅委會從6月3日開始接受申請到如今發佈第一批清單,只用了3個多月時間,高效率處理企業申請彰顯中方對民眾和企業的負責任態度。”陳懷生説。

“此次清單涉及四類農畜用品,充分考慮了國內養殖戶的利益。”中國農業大學經管學院教授田志宏説,四大類商品蝦苗、紫苜蓿、飼料用乳清和魚粉,都屬於自美進口需求比較剛性的,列入排除清單有助於更好滿足國內蝦、豬、奶牛等養殖業發展需求,保障百姓日常生活需要。

部分不能退稅源於退稅操作難度大

此次公佈的兩個排除清單中,對於此前已加徵的關稅稅款,清單一所列商品可予以退還,而清單二所列商品不予退還。兩個清單為何不同?

記者了解到,試行辦法規定了具備退還稅款條件的商品主要有兩種情形,一是排除清單按稅則稅目進行排除的;二是排除清單所列商品為稅則稅目中的一部分,且海關有條件退稅的,如在稅則稅目基礎上,海關有附加編碼。

“根據公告,某項商品若想獲得退稅,要麼該商品屬於按照8位稅則號排除的整類商品;要麼該商品屬於排除稅則稅目中的一部分,且該商品具有海關附加編碼,也就是説只有在可明確計算出該商品此前繳納關稅金額的情況下,才具備退稅條件。”陳懷生説。

他解釋説,具體來看,清單一中包含了其他小蝦及對蝦種苗、紫苜蓿粗粉及團粒、潤滑油等12項商品,涉及8項全稅目以及4項有海關附加編碼的商品,具備退還稅款的條件;清單二所列4項商品為所屬稅則稅目中的一部分,但是這些商品因為沒有海關附加編碼,海關無法確認此前稅款金額,也就無法退稅。

“根據WTO貿易救濟規則,有關國家在採取反傾銷、反補貼措施時,也會遇到徵稅和退稅的問題,這些國家的海關一般也會採取按照8位稅則號或海關附加編碼等可操作的方式來執行退稅。”

後續清單“成熟一批、排除一批”

“排除清單工作,對於相關企業和行業來説,是一個重大制度設計。在中美經貿摩擦持續情況下,後續排除清單將會陸續出臺。”趙志平説。

記者了解到,排除清單將按照“成熟一批、排除一批”的原則陸續推出,此次先公佈第一批排除商品的第一次清單,並將適時公佈後續批次排除清單。

據悉,對美加徵關稅商品(第二批)排除申報系統已于8月28日正式開放,並從9月2日起正式接受第二批商品排除申請,截止日期為10月18日,對應的商品包括《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於對原産于美國的部分進口商品(第二批)加徵關稅的公告》所附的附件1至4商品。

此外,對於不久前中方公佈的第三輪對美加徵關稅反制舉措,稅委會將繼續開展相關對美加徵關稅商品的排除工作,接受申請辦法將另行公佈。

田志宏告訴記者,一方面列入排除清單的企業,符合條件的要在公佈之日6個月內按規定向海關辦理退稅;另一方面,後續企業申請時要充分考慮三個標準,所列商品要更有針對性,不能過於寬泛,便於稅委會精準操作。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李潤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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