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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務部 海關總署 中國貿促會關於實施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和原産地企業備案“兩證合一”的公告

2019-09-27 15:37 來源: 商務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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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務部  海關總署  中國貿促會關於實施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和原産地企業備案“兩證合一”的公告
2019年第39號

為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激發市場主體活力,根據《國務院關於做好自由貿易試驗區第四批改革試點經驗複製推廣工作的通知》(國發〔2018〕12號)精神,商務部、海關總署、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決定,自2019年10月15日起,在全國範圍內推廣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和原産地企業備案“兩證合一”改革工作(以下簡稱“兩證合一”)。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兩證合一”採取商務部門負責備案、採集和推送信息,海關、貿促機構接收導入備案信息的業務流程模式,實現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和原産地企業備案“一次受理、一次備案、一次發證”。辦理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的企業同時完成了原産地企業備案。

二、商務部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應用與海關總署、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原産地管理系統對接,實現部門間系統互聯互通、數據交換和信息共享,在“總對總”層面實行備案信息自動推送、導入、轉換。

三、企業在辦理對外貿易經營者新備案或變更備案後,可根據進出口貨物原産地管理相關規定,直接向海關、中國貿促會及其地方機構申請原産地證書,不再進行原産地企業備案。

四、“兩證合一”前已申領原産地證書的企業,證書申領方式和流程保持不變;“兩證合一”前已辦理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且未進行原産地企業備案的企業,可直接申領原産地證書;不辦理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的生産型企業,可向海關或貿促會備案並申領原産地證書。

商務部   海關總署   中國貿促會
2019年9月23日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張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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