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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將處方週期調整為三個月,進行連續的處方配送

2019-10-09 14:06 來源: 中國政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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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于2019年10月9日(星期三)上午10時舉行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請國家醫療保障局副局長陳金甫和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有關負責人介紹完善城鄉居民高血壓、糖尿病門診用藥保障機制有關情況,並答記者問。

中央廣播電視總臺國廣記者:

我們知道,高血壓、糖尿病是慢性病,需要開具長期的處方。能不能給我們介紹一下,什麼是長期處方?怎麼開具?另外,怎麼進行管理?謝謝。

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醫政醫管局局長 張宗久:

長期處方實際上是方便慢性病患者的一項措施。我們知道,處方是醫生開具的醫療文書,是患者用藥的憑證,也是患者用藥管理的一個很重要的醫療文書。通常來説,我們在處方量管理方面,急診處方量一般為一天,不超過三天,門診一般不超過七天,一次看病能拿到一週的藥,這是一般的做法。另外,特別是有一些需要長期用藥的,過去也是通常不超過14天,就是兩周的用量。但是大家知道,高血壓、糖尿病是需要連續的長期用藥,我們現在説的長期處方應當是在保障醫療質量安全的前提下,對病情相對穩定的慢性病患者,實施長期處方用藥管理。

關於這一項管理工作,我們近年來發了一些文件,也做了一些嘗試。在《關於加快藥學服務高質量發展的意見》中明確提出慢性病長期處方管理。目前,浙江、上海、北京等地實行了長期處方制度。長期處方量一般超過一週,不超過三個月,這個週期實際通常是一個醫保支持的結算週期。長期處方實行以後,可以減少很多患者的配藥往返,但是也要加強長期的處方安全管理,需對長期用藥患者進行連續的跟蹤管理。

國家醫保局這次牽頭作出這樣一個制度性安排,是國家對於高血壓、糖尿病的管理改革方面,走出的一大步。過去,我們每次開藥都要進行診斷,根據診斷開具處方。如果醫保支付支持長期處方制度,符合條件的高血壓、糖尿病患者每次開具3個月的處方,他就不需要重復進行診斷。這是一項非常重大的改革,是方便群眾的一個措施,探索把處方週期放到三個月,同時進行連續的處方配送,這樣的話,對於基層全科醫生的長期管理、減少病人的跑腿次數,提高我們的長期診斷治療績效,會有很大的促進和幫助作用。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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