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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産教融合建設試點實施方案》印發

2019-10-11 07:26 來源: 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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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5年左右的努力,試點佈局50個左右産教融 合型城市

在全國建設培育1萬家以上的産教融合型企業,建 立産教融合型企業制度和組合式激勵政策體系

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産教融合。黨的十九大報告明確提出深化産教融合重大改革任務。今年7月24日,習近平總書記主持召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九次會議,審議通過《國家産教融合建設試點實施方案》。日前,經國務院同意,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等6部門印發《國家産教融合建設試點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

《實施方案》明確,通過5年左右的努力,試點佈局50個左右産教融合型城市,在試點城市及其所在省域內打造一批區域特色鮮明的産教融合型行業,在全國建設培育1萬家以上的産教融合型企業,建立産教融合型企業制度和組合式激勵政策體系。

《實施方案》指出,深化産教融合,促進教育鏈、人才鏈與産業鏈、創新鏈有機銜接,是推動教育優先發展、人才引領發展、産業創新發展、經濟高質量發展相互貫通、相互協同、相互促進的戰略性舉措。開展國家産教融合建設試點,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全國教育大會精神,堅持新發展理念,堅持發展是第一要務、人才是第一資源、創新是第一動力,把深化産教融合改革作為推進人力人才資源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戰略性任務,以制度創新為目標,平臺建設為抓手,推動建立城市為節點、行業為支點、企業為重點的改革推進機制,促進教育和産業體系人才、智力、技術、資本、管理等資源要素集聚融合、優勢互補,打造支撐高質量發展的新引擎。

《實施方案》提出,要充分發揮城市承載、行業聚合、企業主體作用,重點在完善發展規劃和資源佈局、推進人才培養改革、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創新重大平臺載體建設、探索發展體制機制創新等方面先行先試。有條件的地方要以新發展理念規劃建設産教融合園區。健全以企業為重要主導、高校為重要支撐、産業關鍵核心技術攻關為中心任務的高等教育産教融合創新機制。

《實施方案》明確,要落實組合投融資和財政等政策激勵。中央預算內投資支持試點城市自主規劃建設産教融合實訓基地,優先佈局建設産教融合創新平臺。強化産業和教育政策牽引,允許符合條件的試點企業在崗職工以工學交替等方式接受高等職業教育,支持有條件的企業校企共招、聯合培養專業學位研究生。探索建立體現産教融合發展導向的教育評價體系,支持高職院校、應用型本科高校、“雙一流”建設高校等各類院校積極服務、深度融入區域和産業發展,推進産教融合創新。

《實施方案》要求,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務院國資委等負責國家産教融合建設試點的政策統籌、協調推進。省級政府及相關部門做好區域內建設試點組織實施工作。試點城市要堅持黨委領導、政府主導,落實主體責任,編制改革問題清單、政策清單,將試點任務分解到位、落實到事、責任到人。(記者 陸婭楠)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劉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