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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全面建立鄉鎮(街道)臨時救助備用金制度

2019-10-23 11:06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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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濟南10月23日電(記者 葉婧)記者從山東省民政廳獲悉,山東在137個縣(市、區)1824個鄉鎮(街道)全面建立臨時救助備用金制度,將3000元以下的小額臨時救助審批權限下放至鄉鎮(街道),由鄉鎮(街道)直接審批。

據了解,鄉鎮(街道)臨時救助備用金主要用於對鄉鎮(街道)轄區內遭遇突發事件、意外傷害、重特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導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會救助制度暫時無法覆蓋或救助之後基本生活暫時仍有嚴重困難的急難型、支出型及其他困難家庭或個人,給予應急性、過渡性救助。

此外,山東要求鄉鎮對本轄區急難型臨時救助實施24小時內先行救助,5日內補齊有關手續,切實發揮臨時救助“雪中送炭”的作用。

同時,山東鼓勵有條件的地方進一步放寬申請臨時救助的戶籍條件,將臨時救助全面覆蓋“新市民”。山東將指導各地進一步完善主動發現機制,充分發揮村(居)幹部、駐村幹部、社會救助協理員和網格員等作用,做到群眾困難及時發現、及時上報、及時審批、及時救助。

據山東省民政廳相關負責人介紹,鄉鎮(街道)臨時救助備用金制度的建立,能夠充分發揮臨時救助應急、過渡、銜接、補充的制度作用,有效化解人民群眾各類重大急難問題,高效快捷解決城鄉群眾突發性、緊迫性、臨時性基本生活困難。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石璐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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