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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林業和草原局辦公室關於開展森林資源監督先進工作者評選活動的通知

2019-10-30 09:29 來源: 林草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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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林業和草原局辦公室關於開展森林資源監督先進工作者評選活動的通知
便函資〔2019〕290號

國家林業和草原局各派出機構:

2019年是森林資源監督制度建立30週年。30年來,森林資源監督機構從無到有,從監督重點國有林區到監督全覆蓋,隊伍不斷壯大,體系日趨完善,為保護髮展森林資源發揮了重要作用。為表彰先進,推進森林資源監督工作再上新臺階,我局決定開展“森林資源監督先進工作者”評選活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對象和名額

評選對象為各專員辦處級及以下在職和離退休人員。在職人員,編制20人(含)以上的,每辦推薦2名;編制20人以下的,每辦推薦1名。內蒙古、長春、黑龍江、大興安嶺專員辦每辦可以推薦1名離退休人員。

二、評選條件

(一)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在重大政治問題上立場堅定,旗幟鮮明,自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忠於職守、愛崗敬業、勤奮工作、開拓進取、勇於奉獻;團結協作精神強,有廣泛的群眾基礎。

(三)熱愛森林資源監督工作,精通森林資源監督業務,熟悉國家相關政策、法規,工作能力強,各方面表現突出。

(四)嚴於律己,清正廉潔,秉公辦事,遵紀守法。

(五)在職人員需在專員辦工作5年以上。

三、評選辦法

評選對象由單位推薦,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要堅持群眾路線,廣泛聽取各方面意見,充分發揚民主,採取群眾推選與領導集體研究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四、有關要求

(一)各專員辦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充分認識開展評選工作的重要意義,精心組織、堅持標準,認真做好評選推薦工作。

(二)各專員辦推薦對象,須填寫《森林資源監督先進工作者推薦表》(見附件)。先進事跡材料要求重點突出,內容真實,簡明扼要,文字原則上不超過1000字,用A4紙張打印。書面申報材料報送一式三份,電子版(Word文檔)發送至:jdglc8401@sina.com。

(三)報送評選推薦材料截止日期為2019年11月4日,逾期視為自動放棄。

特此通知。

聯絡人:國家林草局資源司  唐嵐  李磊

電  話:010—84239806  84238096  84238495(傳真)

附件: 森林資源監督先進工作者推薦表

國家林業和草原局辦公室
2019年10月24日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吳嘯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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