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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簡化孤兒養育津貼發放程序 取消公示環節

2019-10-31 10:14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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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銀川10月31日電(記者 楊穩璽)為更好呵護特殊兒童群體健康成長,近日寧夏回族自治區出臺了《關於進一步做好我區孤兒養育津貼發放工作的通知》,對孤兒養育津貼發放程序進行了簡化,並明確保護兒童隱私,取消社會散居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感染艾滋病病毒兒童的申請公示環節。

據自治區民政廳介紹,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在受理申請後,應當對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及其父母情況進行查驗,查驗一般採取部門信息比對方式,因檔案管理、數據缺失等原因不能通過部門信息比對核實的,可以請兒童本人或其監護人、親屬協助提供必要補充材料;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在自收到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作出查驗結論,不得設置公示環節。感染艾滋病病毒兒童本人或其監護人持國家醫療衛生機構開具的醫學證明,直接向本人戶籍所在地民政部門提出申請,縣級民政部門 10 個工作日內作出審批決定,不得以公示的形式核實了解情況。

同時,為保證孤兒養育津貼落到實處,寧夏要求村(居)民委員會每月一次、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每季度一次、縣級民政局每半年一次,對享受孤兒養育津貼兒童進行探視巡訪,了解生活、學習等各方面情況。寧夏還明確享受孤兒養育津貼的兒童年滿 18 周歲後,仍在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高等職業學校、高等專科學校、普通本科高校就讀的,可繼續享受孤兒養育津貼至畢業為止,其畢業後次月起停止發放。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雷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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