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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語手指字母方案》和《中華通韻》兩項國家語委語言文字規範正式實施

2019-11-01 10:33 來源: 教育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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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1日,國家語委語言文字規範《漢語手指字母方案》和《中華通韻》正式實施。兩項規範由國家語委語言文字規範標準審定委員會于2019年3月審定通過。其中,《漢語手指字母方案》由中國殘疾人聯合會、教育部、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共同發佈實施。《中華通韻》由教育部、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發佈試行。

新實施的《漢語手指字母方案》將代替1963 年12 月29 日發佈施行的原方案。該規範保持了原方案簡單、清楚、形象、通俗的基本設計原則,吸收現代語言學和手語語言學的理論成果,根據手指字母使用實踐中發現的問題進行針對性修訂。在內容體例、圖示風格上與2018年發佈實施的國家語委語言文字規範《國家通用手語常用詞表》保持一致,與原方案相比更加科學、規範,更加符合現實需求。作為國家通用手語規範化最新成果,該規範與《國家通用手語常用詞表》共同服務聾人語言生活和聾校教學質量的提升,助力聾人特殊教育,有力促進殘疾人文化、教育事業的繁榮與發展。

《中華通韻》由中華詩詞學會組織研製,是新中國語言體系中的新韻書。《中華通韻》堅持面向教育、面向現代化、面向未來,服務廣大師生、詩詞愛好者閱讀和創作詩詞等韻文的廣泛需求,為優秀傳統文化的繁榮發展和全民族文化自信提供堅強支撐。該規範以《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漢語拼音方案》《通用規範漢字表》等語言文字法律法規和規範標準為依據,以音韻學理論和詩詞創作實踐為基礎,有利於引導廣大人民群眾更加熱愛、學習和創作詩歌,也有利於專家學者對新韻作品的研究,是適應語言發展變化和時代進步的重要成果和新時代中華傳統詩詞持續發展的新標誌。該規範的實施不會取代舊韻書,將在尊重個人選擇,“知古倡今、雙軌並行”的原則下,與當前使用的舊韻書並存。提倡和引導使用《中華通韻》,將推動中華詩詞新韻使用的規範化,更好地滿足新時代韻文需求,助力全民族文化素養的提升,促進中華優秀語言文化的傳播和發展。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李潤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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