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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保監會加強商業保理企業監管

2019-11-01 14:54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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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11月1日電(記者 李延霞)中國銀保監會日前發佈通知,規範商業保理企業經營行為,明確商業保理經營原則、內部管理、業務範圍、融資方式和負面清單,督促商業保理企業嚴守底線,規範經營,防範風險。

《關於加強商業保理企業監督管理的通知》對商業保理企業提出具體監管指標:受讓同一債務人的應收賬款,不得超過風險資産總額的50%;受讓以其關聯企業為債務人的應收賬款,不得超過風險資産總額的40%;將逾期90天未收回或未實現的保理融資款納入不良資産管理;計提的風險準備金,不得低於融資保理業務期末餘額的1%;風險資産不得超過凈資産的10倍。

為防範商業保理企業經營風險和外溢風險,通知對集中度、關聯交易、不良資産分類、撥備計提、杠桿比例等作出規範。

在處置存量商業保理企業方面,通知要求按照經營風險情況、違法違規情形,將商業保理企業劃分為正常經營、非正常經營和違法違規經營三類,穩妥有序對存量企業實施分類處置。對於接受並配合監管、在註冊地有經營場所且登錄“商業保理信息管理系統”或地方金融監管局指定信息系統完整填報信息的企業,分批分次進行公示,納入監管名單。

通知要求嚴把市場準入關,各地方金融監管局協調市場監管部門嚴控商業保理企業登記註冊。確有必要新設的,要與市場監管部門建立會商機制。嚴格控制註冊地址和股權變更,禁止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變更註冊地址。

銀保監會表示,下一步將抓緊制定《商業保理企業監督管理辦法》,進一步完善商業保理企業市場準入、退出、業務經營和監督管理規則。

據排查統計,截至2019年6月末,全國已註冊商業保理企業12081家,全行業註冊資金8487億元。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李潤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