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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屆中國自然保護國際論壇達成深圳共識

2019-11-02 10:20 來源: 林草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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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1日,第一屆中國自然保護國際論壇在深圳閉幕。來自奧地利、澳大利亞、加拿大、中國、希臘、日本、德國、南非、英國、新西蘭、美國等10余個國家和地區的政府代表,自然保護、生物多樣性方面的研究機構和保護組織代表,以及專家學者共計500余人,就如何共同努力保護全球生物多樣性和生態系統服務達成“深圳共識”。

共識指出,全球自然保護總體形勢依然十分嚴峻。自然保護地受到人類活動的挑戰,野生動植物棲息地不斷退化和破碎化,生物多樣性不斷喪失。持續的環境退化和污染、氣候變化、災害頻發,人類面臨的生態危機愈發凸顯,國際社會必須採取強有力的措施攜手應對。

共識認為,自然保護與貧困、污染、氣候變化、過度開發等問題密切相關,是複雜的社會、經濟、安全、公平問題。有效的保護可以成為減少貧困和實現其他可持續發展目標的部分解決方案。只有平衡好保護和發展的關係,建立公平公正的法律、政策、制度體系,才能實現自然保護的目標。

共識認為,中國提出樹立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的生態文明理念,並明確了建立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及其在中國生態文明體制改革中的重要地位。生態文明思想的樹立,有利於提升公眾自然保護意識,應當弘揚山水林田湖草是一個生命共同體的系統保護理念。建立自然保護地體系是保護包括物種、遺傳資源和生態系統多樣性的重要手段,應當對生物多樣性重要區域進行評估,不斷填補完善保護空缺。自然保護是全民公益事業,應當積極開展自然教育,普及自然保護理念,並將其引入各個主流經濟部門的評價體系。當地社區在保護自然中發揮重要作用,應當引導並扶持自然保護地及周邊社區可持續發展,以形成保護合力並使自然和文化得以平衡。

共識倡議,所有部門和團體從7個方面加強中國的自然保護工作。一是強化構建完備的自然保護法律體系,建立以《自然保護地法》為基本法、自然保護區等單行法律法規為補充的自然保護地法律體系。二是建立包括但不限于生態補償、轉移支付及利益分享的政策機制。三是建立基於國際標準的監測體系,以評估自然保護地的有效性。四是應當加強自然保護地治理和管理方面的國際交流與合作,積極促進自然保護領域的理念、政策、科學和技術等方面的信息溝通與協同。五是促進當地社區發展,倡導社會參與和介入自然保護,積極開展提升公眾意識的自然教育。六是採用科學的、先進的空間規劃理念,推動自然保護地優化整合,形成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中國特色的自然保護地體系,為全球實現綠色發展和生態文明提供中國方案。七是加大對自然保護地基礎設施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車輛、設備、培訓)的投入力度。

國家林業和草原局副局長李春良説,此次論壇是國家林業和草原局、國家公園管理局機構改革以來召開的第一次以自然保護為議題的國際論壇,內容覆蓋了國家公園、自然保護區、森林公園、世界地質公園等各類自然保護地,以及自然保護立法、自然保護地體系建設規劃、基於自然保護地的野生動植物棲息地保護、生物多樣性調查監測與保護評估等多個方面。與會人員通過分享自然保護國際先進方法和管理經驗,為中國自然保護工作提供了可以借鑒學習的新思想、新理念。未來,希望能將中國自然保護國際論壇辦成自然保護領域的持續性高峰論壇,通過國際知名專家學者在自然保護領域的思想碰撞、經驗分享,為我國自然保護地和生態文明建設添磚加瓦,為構建地球生命共同體貢獻智慧和力量。(記者 孫鵬)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范梓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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