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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將對農村幸福院情況進行全面排查

2019-11-04 10:33 來源: 大眾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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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民政廳、省財政廳聯合印發《關於規範農村幸福院建設和運行管理的指導意見》,著力解決我省部分地區農村幸福院功能定位不準、運行經費保障不足、管理服務不規範、發揮作用不充分等問題。根據指導意見,今年年底前,省民政廳將對農村幸福院基本情況和運營狀況進行一次全面排查。應建未建、改變用途、已經拆除的農村幸福院,分類作出處理,確實無法建設和恢復的,要作出説明,對蓄意套取財政資金的進行嚴肅查處。

指導意見明確,農村幸福院不是養老機構,而是政府支持、村級主辦、社會參與、互助服務性質的村級老年人公共服務設施,主要為農村老年人提供文化娛樂、日間照料等服務。農村幸福院資産歸村集體所有,由村(居)委會主辦管理。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農村幸福院的管理監督,縣(市、區)民政部門負責業務指導。農村幸福院要在顯要位置公開管理人員、聯絡方式、服務時間、監督電話,接受村民監督。(記者 齊靜)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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