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內蒙古有關部門敦促涉黑涉惡在逃人員投案自首

2019-11-12 10:46 來源: 新華社
字號:默認 超大 | 打印 |

新華社呼和浩特11月12日電(記者 劉懿德)內蒙古自治區公檢法司四部門日前聯合發佈通告,敦促涉黑涉惡在逃人員投案自首。對於符合條件的投案自首者,依法可從輕或減輕處罰;對於拒不投案自首的,將依法從嚴懲處。

根據該通告,在逃人員自通告發佈之日起至2020年1月31日前自動投案自首,可以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犯罪情節較輕的,可以依法免除處罰。在此規定期限內拒不投案自首的,將依法從嚴懲處。對於為在逃人員充當“保護傘”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堅決依法依紀從嚴查處,不管涉及誰,都要一查到底、絕不姑息。

該通告還列舉了屬於立功表現的情況,即在逃人員有檢舉、揭發他人犯罪行為,經查證屬實的,以及提供重要線索,從而得以偵破其他案件,或者有積極協助司法機關抓獲其他在逃人員等立功表現的,可以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依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並對其參照證人保護的有關規定,採取保護措施。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朱英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