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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試點廢鉛蓄電池集中收集

2019-11-22 17:34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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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太原11月22日電(記者馬曉媛)記者從山西省生態環境廳獲悉,《山西省廢鉛蓄電池集中收集和跨區域轉運制度試點工作實施方案》近日印發,其中提出通過一系列措施,力爭到2020年全省廢鉛蓄電池規範回收率達到40%以上。

此次試點單位分為兩類,第一類為省內鉛蓄電池生産企業、在山西省註冊有分公司且具有一定市場佔有率的省外鉛蓄電池生産企業;第二類為持有省內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且經營類別包含廢鉛蓄電池的企業。

方案明確,試點單位可依託鉛蓄電池銷售網點、機動車4S店、維修網點等設立收集網點,收集機關、學校、銀行、機動車維修及居民日常生活中産生的廢鉛蓄電池,不得收集工業企業、變電站、公交集團等集中産生的廢鉛蓄電池。

試點單位應建立廢鉛蓄電池“收集網點—集中轉運點—利用處置企業”的收集轉運處置模式。優先利用現有收集體系,建立不少於3個集中轉運點,每個集中轉運點設立不少於3個收集網點。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祁培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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