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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將實行中小學校長職級制 促進校長專業化發展

2019-11-28 21:08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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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11月28日電(記者 趙琬微)記者日前從北京市教委獲悉,北京市將開展首批中小學校長職級評審和認定工作。同時還將完善校長考核評價、績效工資等各項管理制度,促進校長專業化發展。

根據北京市教工委、北京市教委發佈的《關於開展2019年中小學校長職級評審和認定工作的通知》,校長職級設置特級、高級、中級、初級四級,其中高級、中級分別設置1、2、3等。特級、高級、中級、初級校長結構比例控制為0.5:4:4.5:1。

據悉,參與評審的中小學校長包括北京市全日制中小學校(含特教學校和工讀學校、大學附中附小和民辦中小學校)、幼兒園(含其他性質公辦園和民辦園)、職業高中學校中,在職在崗的正職校(園)長(含黨組織書記)。

通知要求,北京市教委結合區域教育事業發展和校長專業發展實際下達特級校長推薦指標。各區委教育工委、區教委按照特級校長推薦指標數推薦特級校長候選人。2019年,北京各區特級校長推薦指標138個,市教委直屬學校指標單列。首評特級校長指標控制在總指標的50%至60%,預留出每兩年的晉陞空間。

依據規定,高級、中級校長任現職滿4年後可取得晉陞高一職級的資格,已在本級內為一等的,有申報晉級評定的資格。初級校長任現職滿3年後可取得晉陞中級校長的資格。

此外,還將建立特級校長流動制度,引導優秀校長從中心城區向郊區學校,從優質學校向一般學校流動,加快推進基礎教育優質均衡發展。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雷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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