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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兩病”門診用藥納入醫保報銷

2019-12-01 09:48 來源: 山西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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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兩病”門診用藥納入醫保報銷
預計近400萬人受益

記者11月28日從省醫保局獲悉,我省將城鄉居民參保人員高血壓、糖尿病(以下簡稱“兩病”)門診用藥納入醫療保障範圍。據不完全統計,11月26日至28日,運城、太原兩市已有100余例“兩病”門診用藥得以報銷。

11月26日,運城市萬榮縣南張鄉南張村Ⅱ型糖尿病患者丁青,根據簽約家庭醫生開出的處方,在鄉衛生院購買了2個月的治療藥物阿卡波糖片,總金額123.84元,減去全年起付線60元後,按60%比例報銷。該患者是我省享受城鄉居民“兩病”門診用藥保障待遇第一人,標誌著我省“兩病”門診用藥保障機制落地實施。

按照國家統一安排部署,10月31日,省醫保局、省財政廳、省衛健委、省藥監局聯合製定並印發《關於完善城鄉居民高血壓糖尿病門診用藥保障機制的實施方案》,決定將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保並採取藥物治療的“兩病”患者門診用藥納入醫保報銷範圍。各市縣醫保部門按照省醫保局統一部署,積極制定具體實施辦法,加快信息系統改造,篩查城鄉居民“兩病”參保患者信息,確保“兩病”患者早日享受待遇。

據悉,待遇政策是,參保城鄉居民在二級及以下定點基層醫療機構門診發生符合規定的降血壓、降血糖藥品費用,統籌基金起付標準為60元/年;超過起付標準的部分,使用甲類藥品的支付比例為60%,使用乙類藥品的支付比例為50%;按照不同病種分型設定年度最高支付限額,高血壓患者為260元,Ⅰ型糖尿病患者為480元,其他類型糖尿病患者為360元。對同時患有高血壓和糖尿病的患者,起付標準和年度最高支付限額分別計算。城鄉居民參保人員已享受“兩病”門診用藥保障的門診慢性病患者除外。

據悉,年內,我省11個市的城鄉居民醫保參保“兩病”患者門診用藥將陸續納入醫保報銷,全省預計近400萬人受益。(記者 高建華)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祁培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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