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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檢察院原黨組書記、檢察長楊克勤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2019-12-01 15:44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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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12月1日電 日前,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吉林省人民檢察院原黨組書記、檢察長楊克勤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楊克勤背棄初心使命,喪失紀法底線,以權謀私,以案謀私;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接受私營企業主宴請,超標準裝修週轉房,收受禮品禮金;嚴重違反幹部選拔任用規定,賣官鬻爵,破壞地方檢察系統政治生態;知紀違紀,執法犯法,在企業經營、解決訴訟糾紛、職務調整晉陞等方面為他人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利用職權和職務影響力干預司法,嚴重損害了司法機關形象和公信力;道德失守,家風敗壞。

楊克勤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楊克勤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吉林省第十一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祁培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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