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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出臺16項支持服務長三角區域一體化發展舉措

2019-12-06 08:59 來源: 稅務總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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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推動長江三角洲區域一體化發展的決策部署,國家稅務總局近日印發《關於支持和服務長江三角洲區域一體化發展措施的通知》,推出16項稅收便利服務舉措,助力長三角一體化高質量發展。

進一步便利長三角區域企業跨省辦稅

圍繞促進長三角區域內經濟協同融合,《通知》推出了便利跨省企業遷移業務辦理、便利跨省涉稅事項報驗業務辦理、便利跨省房産土地稅源管理業務辦理3項措施。

《通知》規定,長三角區域納稅信用級別為A級、B級的企業,因住所、經營地點在區域內跨省(市)遷移涉及變更主管稅務機關的,稅務機關可為符合相應條件的企業辦理跨省(市)遷移手續,遷出地稅務機關即時將企業相關信息推送至遷入地稅務機關,遷入地稅務機關自動辦理接入手續,企業原有納稅信用級別等資質信息、增值稅期末留抵稅額等權益信息可予承繼。

《通知》還規定,長三角區域納稅人在區域內跨省(市)臨時從事生産經營活動的,可在機構所在地完成跨區域涉稅事項報告後,登錄經營地電子稅務局進行報驗、反饋,辦理納稅申報和繳款事宜。

制定“首違不罰”“最多跑一次”和區域通辦清單

《通知》結合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從稅收執法和辦稅服務兩個層面制定長三角區域3張清單,著力激發市場主體活力。

在稅收執法層面,在長三角區域制定統一的“首違不罰”事項清單,對納稅人首次發生的情節輕微、能夠及時糾正、未造成危害後果的部分違法行為,依法免予處罰。

在辦稅服務層面,按照“先易後難、高頻優先、兼顧實際”原則,制定長三角區域辦稅事項“最多跑一次”通行清單,並針對清單列舉事項制定區域統一的辦理指南;同時,在實現電子稅務局線上自助辦理基礎上,編制跨省(市)辦理信息報告、涉稅信息查詢、稅收證明開具等線下區域通辦事項清單,開設長三角區域通辦專窗,實行異地受理、內部流轉、屬地辦理、限時反饋,納稅人可就近在辦稅服務廳辦理相關業務。

推動區域內稅收信用共享共認共用

《通知》注重加強長三角區域納稅人涉稅信用信息共享,實施共用動態信用積分、共認信用評價結果、共推風險預警提醒3項措施,有利於提升區域內納稅人稅法遵從度,營造公平公正的營商環境。

據了解,稅務總局目前已在上海、寧波試點信用動態監控,按照信用等級相應提供服務與管理措施。《通知》提出,在長三角區域探索共用納稅人信用動態監控評價信息,共用評價結果,並按評價結果實施相應的差異化管理和服務措施。對信用積分高的納稅人,可給予簡化報送資料、縮短辦理時限、減少實地核查等激勵措施,有效支持企業誠信守法經營。

探索運用5G、區塊鏈等技術實現智慧辦稅

《通知》立足推進辦稅便利化,圍繞提升區域納稅服務水平推出實現智慧辦稅、統一納稅諮詢、優化大企業納稅服務等3項措施,進一步提升市場主體獲得感。

長三角區域具備良好信息化基礎、人才技術優勢和較強創新意願。《通知》要求,在推動實現智慧辦稅方面,稅務部門應主動探索運用5G、區塊鏈、人工智慧等技術,進一步優化稅務執法方式,提供智慧化、個性化的納稅服務,並推進智慧辦稅服務廳建設,實現智慧引導、智慧填單、智慧審核等智慧辦稅服務。

為更好便利和服務納稅人,《通知》要求,長三角區域稅務部門共享12366知識庫地方知識內容,統一長三角區域通用稅收政策諮詢答覆口徑,組織長三角區域12366人員定期交流,實現區域內諮詢聯動,共同促進納稅諮詢服務整體提升。

同時,圍繞服務長三角區域經濟社會發展,《通知》還推出了統一稅務行政處罰裁量權行使標準、擴大稅收優惠備案改備查範圍、對標提升稅收營商環境、聯合開展稅收經濟分析4項舉措,助力打造長三角區域優良營商環境。

國家稅務總局稅收科研所所長李萬甫表示,稅務部門緊緊扣住“一體化”和“高質量”兩個關鍵,一攬子推出16項稅收便利服務舉措,有助於激發長三角區域經濟發展動能,推動長三角區域高質量一體化發展,更好發揮區域帶動示範作用。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雷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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