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文化産業促進法草案送審稿徵求意見,你怎麼看?

2019-12-13 20:10 來源: 新華社
字號:默認 超大 | 打印 |

新華社北京12月13日電(記者 白陽)13日,司法部就《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産業促進法(草案送審稿)》公開徵求社會意見。公眾可通過登錄司法部官方網站等方式查看草案送審稿及其説明,並在2020年1月13日前提出意見。 

草案送審稿的起草説明指出,文化産業作為新興産業,當前在發展中面臨有效供給不足、結構亟待調整優化、文化企業發展存在困難等難題,需要通過立法從法律層面加以解決。對此,草案送審稿從創作生産、文化企業、文化市場等3個關鍵環節發力,在人才、科技、金融財稅等方面予以扶持保障。

在創作生産方面,草案送審稿明確,國家重點鼓勵和支持創作謳歌黨、謳歌祖國、謳歌人民、謳歌英雄的;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傳承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繼承革命文化、發展社會主義先進文化的等7類優秀作品。

國家鼓勵和支持綜合運用文化表達方式進行創作,支持多種文化藝術題材、體裁、形式、風格、流派的探索和創新。國家鼓勵和扶持優秀網絡文化作品的創作,培養和扶持優秀網絡文化創作、生産、傳播和評論人才。國家鼓勵和支持文化領域人民團體充分發揮團結引導、聯絡協調、服務管理、自律維權等職能,依法維護創作人員權益。

在文化企業保障方面,草案送審稿規定,國家建立健全多層次、多元化、多渠道的文化産業金融服務體系,完善金融支持文化産業發展的相關機制,推動文化資源與金融資本有效對接。國家鼓勵有條件的地方人民政府、文化企業設立文化産業投資基金,創新基金投資模式,發揮引導和杠桿作用。國家依據稅法規定實行促進文化産業發展的稅收優惠政策。

對於文化市場的發展,草案送審稿強調了“誠信經營”原則,明確國家建立文化市場誠信體系,構建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公民、法人和非法人組織從事文化産業活動應當遵守社會公德、商業道德,誠實守信,接受社會公眾監督;不得從事虛假交易、虛報瞞報銷售收入、虛構市場評價信息,不得在提供文化産品和服務過程中欺騙消費者或過度炒作,擾亂文化市場秩序。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石璐言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