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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省出臺管理辦法為政務數據資源共享定規矩

2019-12-16 12:14 來源: 遼寧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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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出臺管理辦法為政務數據資源共享定規矩
凡是能共享的政務數據,一律不得在履行行政管理職能過程中重復採集

為規範和促進政務數據資源共享,提高政府社會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務水平,日前,我省出臺了《遼寧省政務數據資源共享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並於明年1月1日起施行。

政務數據資源,是指政府部門在履行職責過程中製作或者獲取的,以一定形式記錄、保存的文字、數字、圖表、圖像、音頻、視頻等各類數據資源,包括政府部門直接或者通過第三方依法採集的、依法授權管理的和因履行職責需要依託政務信息系統形成的數據資源等。

《辦法》指出,政務數據資源共享應當遵循統籌規劃、集約建設、匯聚整合、共享交換、有效應用、保障安全的原則。政府部門根據本部門業務職能和責任分工,在法定職權範圍內依法採集、核準與提供電子化、結構化的政務數據資源,保障共享政務數據資源來源唯一、內容有效、符合全省統一的技術標準和規範,保證政務數據資源真實、準確、完整、可用。同時要負責維護本部門政務數據資源目錄,在法律、法規作出修訂或者行政管理職能發生變化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作出更新。

《辦法》要求,政務數據資源原則上應當予以共享。有條件共享和不予共享的,應當有法律、法規、規章依據或者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同時,《辦法》強調,政府部門要充分利用共享的政務數據資源提高決策能力、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凡是能夠從共享平臺獲取的政務數據資源,一律不得在履行行政管理職能過程中重復採集。政府部門提供政務服務,應當根據共享數據資源精簡程序,優化流程,並及時向社會公佈。此外,政府部門通過共享平臺獲取的文書類、證照類、合同類政務數據資源,與紙質文書原件具有同等效力。

《辦法》提出,政務數據工作機構應當加強共享平臺安全防護,建立防攻擊、防洩露、防竊取的監測、預警、控制和應急技術保障措施,確保政務數據資源共享交換時和歸集後的數據資源安全。(記者 孔愛群)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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