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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完善“互聯網+”醫療服務收費政策

2019-12-24 13:55 來源: 青海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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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9日,記者從省醫療保障局獲悉,我省進一步優化資源配置、創新醫療服務模式,設立了互聯網復診、遠程會診、同步遠程病理會診、非同步遠程病理會診、心電監測遠程傳輸、起搏器遠程監測及除顫器遠程監測費用等“互聯網+”醫療服務收費項目。並完善了“互聯網+”醫療服務收費政策,以此提高服務效率、降低服務成本、滿足群眾就醫需求。新政策將於12月31日起執行。

據了解,省醫療保障局嚴格規範相關收費行為。公立醫療機構依法合規開展的“互聯網+”醫療服務按項目管理,未經批准的醫療服務項目不得向患者收費;非公立醫療機構依法合規開展的“互聯網+”醫療服務,價格實行市場調節價。互聯網醫院按其登記註冊的所有制形式和經營性質適用相應的價格項目政策。

同時,省醫療保障局對互聯網復診診查費、依託“互聯網+”提供家庭醫生服務、患者接受“互聯網+”醫療服務,及患者享受線下服務時,由接診醫師通過“互聯網+”的形式邀請其他醫師進行會診等情況都進行了詳細、明確的收費規定。

省醫療保障局要求全省各級醫療保障部門要加強對各級公立醫療機構醫療收費行為的監督和管理,以公立醫療機構為重點,加強醫療服務價格日常檢測監管。各醫療機構提供的“互聯網+”醫療服務,應遵循公平、合法和誠實信用的原則,並結合“互聯網+”醫療服務的新規律、新特點,引導醫務人員積極參與,自覺接受社會監督,認真做好政策宣傳和解釋工作,合理引導社會預期,積極回應社會關切,爭取社會各界的理解和支持,為“互聯網+”醫療服務收費政策平穩實施營造良好的政策氛圍。(記者 李雪萌)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曹志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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