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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署:扶貧領域整改問題金額約54億元

2019-12-25 19:46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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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12月25日電(記者 劉紅霞)審計署審計長胡澤君25日説,對於審計查出的扶貧領域問題,有關地方和部門已整改54.06億元,完善制度或落實扶貧政策334項。

在當天舉行的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上,胡澤君作國務院關於2018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的報告。

報告顯示,扶貧領域存在擅自拔高或隨意降低脫貧標準、腐敗和作風問題、扶貧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資金和項目管理績效不佳等問題。

對提高住房補助標準或過度醫療等問題,14縣已整改14.78億元。對未實現“兩不愁、三保障”即作脫貧處理問題,41縣通過細化幫扶措施、重新識別補錄貧困人口等整改,涉及貧困群眾2.97萬名。

對優親厚友、貪污侵佔、騙取套取等問題,有關地方已追回資金、核減撥款等9626萬元,處理處分306人。對“面子”和形象工程問題,3縣通過調整賬目、歸還資金等整改309萬元。

對多數縣未開展扶貧績效評價問題,財政部、扶貧辦等印發《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績效管理操作指南(試行)》,指導縣級開展績效管理。

對扶貧資金用於非扶貧領域問題,42縣通過自查清理、歸還墊付資金等整改21.1億元,處理處分72人。對資金和項目閒置等問題,37個地區盤活資金8.28億元。66縣推動277個扶貧項目重新使用或運營,避免或挽回損失2.63億元。

胡澤君表示,審計署將依法履行審計監督職責,進一步推動完善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工作,持續對後續整改情況進行跟蹤檢查。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劉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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