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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全面取消公立醫療機構醫用耗材加成

2019-12-26 10:22 來源: 青海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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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5日,記者從省醫療保障局獲悉,為有效遏制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切實降低人民群眾就醫負擔,近日,省醫療保障局、省衛生健康委、省財政廳、省市場監管局聯合印發了《關於推進青海省公立醫療機構取消醫用耗材加成調整部分醫療服務項目價格的通知》,自2019年12月31日起,全省各級公立醫療機構將全面取消醫用耗材加成,執行調整後的醫療服務項目價格。

據了解,這是繼2015年全面取消公立醫院藥品加成後,我省綜合醫改的又一重大舉措,標誌著我省公立醫療機構告別以耗材補醫的歷史,正式進入醫用耗材“零差率”時代。

據了解,公立醫療機構取消醫用耗材加成後,按耗材採購價格進行收費,不再加價,實行“零差率”銷售。利用取消醫用耗材加成政策性減收騰出的空間,同步提高體現技術勞務價值的部分醫療服務項目價格。調價涉及六大類509項,其中,綜合醫療服務15項、病理學診斷7項、臨床診斷72項、手術治療374項、康復醫療9項、中藏醫32項。醫療機構取消耗材加成後減少的合理收入,通過提高醫療服務價格補償80%、財政補償10%、醫療機構自行消化10%,保持醫療機構收入總量基本平衡、良性平穩運行。

《通知》要求,各級醫保、衛生健康部門密切關注此項政策實施,加強日常監督管理,對不執行取消醫用耗材加成政策,提高標準收費、自立項目、自定標準收費、分解項目收費,以及強制服務、強行收費等行為的醫療機構,依法嚴肅查處,對違規支付醫保基金部分全額予以追回或拒付。同時,要加強政策宣傳,準確解讀政策措施,確保順利實施,切實降低群眾就醫負擔,不斷提高人民群眾醫療保障的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記者 李雪萌 解麗娜)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曹志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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