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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污染防治攻堅戰考核辦法出臺

2019-12-29 09:21 來源: 江西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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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6日,記者從省生態環境廳召開的新聞發佈會上獲悉,我省在全國率先出臺《污染防治攻堅戰考核辦法》。省級考核對象為各設區市人民政府,設區市參照省級考核辦法對所轄的縣(市、區)進行考核。考核結果將由省環委會辦公室提交省環委會全體會議審議,並納入黨政領導班子及領導幹部年度綜合考核重要內容,作為獎懲和提拔使用的重要參考。考核目標年為2019年至2020年,每年開展一次。2020年初對2019年度污染防治攻堅戰實施情況進行考核,2021年進行終期考核。

據了解,考核內容包括黨政主體責任落實情況、“八大標誌性戰役、30個專項行動”推進情況、突出問題整改情況、污染防治攻堅戰重點指標完成情況、生態環境質量水平情況、財政資金投入情況等六大項。其中黨政主體責任落實情況主要包括地方黨委政府加強污染防治攻堅戰組織領導、定期研究污染防治攻堅戰工作等5個方面的情況。突出問題整改情況主要包括中央環保督察反饋問題整改、中央環保督察“回頭看”反饋問題整改、長江經濟帶警示片披露問題整改等5個方面情況。污染防治攻堅戰重點指標完成情況主要圍繞13項任務展開,其中包括環境質量指標7項、主要污染物減排指標4項、生態保護指標2項。(記者 陳化先、李芳)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范梓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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