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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功能核心區控規草案明確十一類保護對象

2019-12-30 11:14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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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12月30日電(記者 李嘉瑞)30日,《首都功能核心區控制性詳細規劃(街區層面)(2018年—2035年)》(草案)公示啟動。規劃將地下文物埋藏區、歷史街巷、傳統衚同、傳統地名、歷史名園、革命史跡等納入保護對象,明確首都功能核心區十一類保護對象。此外,規劃提出依託衚同街巷,分區域建設主題鮮明的10條精品探訪線路。

規劃提出,保護兩軸,統領整體空間秩序。推進中軸線遺産保護,營造良好遺産環境,全面烘托中軸線作為城市骨架的統領作用。中軸線以文化功能為主,展示傳統文化精髓,體現現代文明魅力。長安街以國家行政、文化、國際交往功能為主,體現莊嚴、沉穩、厚重、大氣的形象氣質。

規劃提出,保護格局,強化老城空間的整體性。規劃依託城址遺存、棋盤路網、歷史水系、九壇八廟保護,延續古都歷史格局。結合城址遺存保護、歷史水系恢復、綠化空間建設,勾勒清晰可辨的紫禁城、皇城、內城、外城四重城廓,強化老城歷代城址格局。通過對四橫兩縱城市幹道的林蔭化改造,強化老城棋盤式道路網格局。推動歷史水系恢復與濱水空間建設,營造六海映日月、八水繞京華的水系格局。

規劃要求落實“老城不能再拆了”的保護理念,最大限度留住歷史印記。規劃在《北京城市總體規劃(2016年—2035年)》提出的世界文化遺産、不可移動文物、歷史文化街區、特色地區、歷史建築等九類文化遺産保護對象的基礎上,突出老城文化遺産特色,將地下文物埋藏區、歷史街巷、傳統衚同、傳統地名、歷史名園、革命史跡等納入保護對象。

首都功能核心區十一類保護對象包括:(1)世界文化遺産;(2)國家級、市級、區級三級文物保護單位和尚未核定為文物保護單位的不可移動文物(又稱普查登記在冊文物);(3)地下文物埋藏區;(4)歷史建築(含優秀近現代建築、名人舊居、掛牌保護院落、工業遺産等);(5)歷史文化街區和特色地區;(6)歷史街巷、傳統衚同及傳統地名;(7)歷史河湖水系和水文化遺産;(8)城址遺存;(9)歷史名園與古樹名木;(10)革命史跡;(11)非物質文化遺産。

規劃要求依託規劃林蔭道串接重要文化場所,展示老城特色文化空間;串接歷史文化資源,建設文化探訪路體系,整體增強歷史文化遺産展示水平。規劃依託衚同街巷,分區域建設主題鮮明的10條精品探訪線路,引導散佈各處的歷史文化資源進行系統串接與生動展示。

10條精品探訪線路包括:(1)中軸線文化探訪路;(2)玉河—什剎海—護國寺—新街口文化探訪路;(3)南鑼鼓巷—雍和宮、國子監—地壇文化探訪路;(4)東四—南新倉—日壇文化探訪路;(5)月壇—白塔寺—西四文化探訪路;(6)皇城文化探訪路;(7)環天安門廣場—前門大柵欄文化探訪路;(8)新文化街—宣南文化探訪路;(9)天壇—先農壇—天橋文化探訪路;(10)白雲觀—三里河路—北京展覽館探訪路。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石璐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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