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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成立省級行政爭議調解中心

2019-12-31 16:38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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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杭州12月31日電(記者唐弢、吳帥帥)12月31日,浙江省行政爭議調解中心揭牌儀式在杭州舉行,標誌著浙江省行政爭議調解中心實現了省市縣三級覆蓋。

浙江省行政爭議調解中心是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聯合設立,分別在省法院和省司法廳掛牌,由調解主辦人或特邀調解員對行政爭議進行協調化解的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專門平臺。

中心成立後,對於向浙江省政府和集中復議的省級部門申請行政復議、向省法院起訴的行政爭議,承辦人或承辦法官將引導申請人或原告借助行政爭議調解中心進行調解,以推進更多的行政爭議得到實質性化解、減少行政案件訴源。

經濟社會高速發展帶來了大量紛繁複雜的行政爭議。這些爭議往往被集聚到行政復議以及行政訴訟。近年來,浙江全省行政訴訟案件激增,一審行政案件近三年年均新收1.3萬餘件;全省行政復議案件數量自2015年起連續三年上升。各級政府及法院都迫切需要建立一個相對長效的機制以實質性化解官民矛盾。

2015年行政訴訟法修訂,正式確定了行政訴訟調解制度,調解成為裁判的重要補充。浙江省高院相關負責人表示,構建行政爭議調解機制,為當事人提供了緩解情緒、調和矛盾的平臺,有助於實質化解行政爭議。由此,政府與法院共建行政爭議調解中心,成為加強行政與司法互動的新舉措。

目前,浙江省已在11個設區市、89個縣(市、區)設立了行政爭議調解中心。各級中心以法院為主導,司法局參與搭建調解平臺,涉訴行政機關為調解主要參與者,各自發揮優勢,相互協同配合,共同推進行政爭議調解工作。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李潤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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