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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對照中央生態環保督察反饋意見逐一整改

2020-01-02 18:04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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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武漢1月2日電(記者 梁建強)為確保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及長江保護與湖泊開發專項督察反饋意見的整改落實,湖北省委、省政府明確了專項整改方案,包括指導思想、基本原則、整改目標、主要措施以及組織保障等五個方面的內容,並於近日正式對外公開。

方案顯示,整改工作將堅持省級統籌,屬地負責原則。湖北省委、省政府將加強統領統籌,整合各方資源和力量,著力形成“黨委統攬、政府主導、社會共治、公眾參與”的生態環境保護大格局。方案要求,要將督察反饋問題全面徹底整改到位,對照反饋意見,明確整改目標、措施、責任和時限“四個清單”,按照問題沒有調查清楚決不放過、問題沒有解決決不放過、違法行為查處不到位決不放過、問責不到位決不放過、群眾不滿意決不放過這“五個決不放過”的要求,以釘釘子精神逐項抓好落實。

方案還將“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列為整改目標之一。方案提出,2020年,要實現湖北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大幅減少,生態環境質量總體改善,農村人居環境明顯改善,生態環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生態服務功能顯著提升,環境治理體系基本完善,環境治理能力現代化取得重大進展等目標。

其中,湖北省化學需氧量以及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要較2015年分別下降10%、10.2%、20%和20%以上;17個重點城市細顆粒物(PM2.5)要完成國家下達湖北省的環境空氣質量改善目標任務,平均環境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要達到80%以上;國家考核地表水斷面水質Ⅰ~Ⅲ類比例要達到88.6%以上,基本消除劣Ⅴ類國控斷面,市(州)及以上城市建成區基本消除黑臭水體;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要達到90%以上,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要達到90%以上。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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