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受疫情影響的國家公派留學人員
可申請延期派出或回國

2020-01-29 09:08 來源: 新華社
字號:默認 超大 | 打印 |

新華社北京1月28日電(記者 胡浩)記者28日了解到,受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響,針對可能出現的部分國家公派留學人員無法按期派出、回國或返回留學目的國等情況,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將出臺相應措施,支持疫情防控工作。

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明確,對於留學資格有效期在2020年6月30日以前的國家公派留學人員,如因疫情不能按原計劃派出,需申請延期派出、變更留學單位或國別、放棄公派留學資格的,予以支持。因疫情申請放棄公派留學資格的,不受兩年內不能申報國家公派留學的限制。已辦理派出手續並已購買出國機票的,如因疫情需變更行程,請聯絡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或上海、廣州留學服務機構辦理改簽或退票等手續。

對於應回國日期在3月31日(暫定)之前的國家公派留學人員,如因疫情需申請延期回國的,予以支持。留學期限最長可延至3月31日(暫定)。已購買回國機票的,如因疫情需變更行程,請聯絡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協助辦理改簽或退票等手續。因疫情延期回國的,延期期間(不早于1月20日開始,最長暫定至3月31日)按現行標準提供獎學金生活費資助。

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提出,如有正在國內休假、開會等中途回國的留學人員,因疫情暫無法返回留學目的國的,建議與國外留學單位妥善溝通並安排好返回時間。在國內期間,留學期限正常計算,獎學金生活費從1月20日以後正常發放,最長至3月31日(暫定)。如3月31日後未返回的,留學期限從4月1日起暫停計算,獎學金生活費暫停發放;待返回留學目的國並向所屬使領館報到後,從返回入境之日起恢復。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宋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