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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確診患者個人負擔部分由財政兜底

2020-02-01 10:11 來源: 新華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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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財政保障政策進一步完善
確診患者個人負擔部分由財政兜底

省財政廳會同省衛生健康委近日轉發《財政部國家衛生健康委關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有關經費保障政策的通知》,進一步完善疫情防控有關財政保障政策。

對於確診患者的診療費用以及在疫情流行期間經衛生健康部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診療方案確定的疑似患者的醫療費用,在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等按規定支付後,個人負擔部分由財政兜底。

對於直接接觸待排查病例或確診病例,診斷、治療、護理、醫院感染控制、病例標本採集和病原檢測等工作相關人員,按照每人每天300元予以補助;對於參加疫情防控的其他醫務人員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每人每天200元予以補助。

為減輕市縣財政資金壓力,根據省領導批示要求,對於困難市縣疫情防控工作相關費用,省財政將視情給予適當補助。同時,對於患者實際發生醫療費用個人負擔部分,在中央財政補助60%的基礎上,省級財政再補助20%,市縣僅需負擔20%。(許海燕)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龐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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