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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確診患者救治費用實行全額補助

2020-02-01 10:19 來源: 河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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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30日,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結合我省實際,經省政府同意,省財政廳、省衛健委聯合印發通知,就進一步落實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經費制定了具體保障措施。

通知明確,減輕市縣負擔,落實患者救治費用補助政策。對於確診患者發生的醫療費用實行全額補助,即在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等按規定支付後,個人負擔部分由財政給予補助。所需資金由各市縣財政先行支付,中央財政對各級財政按實際發生費用的60%予以補助,其餘40%部分由省級財政承擔,市縣不負擔。

保障防控工作人員待遇。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關於建立傳染病疫情防治人員臨時性工作補助的通知》有關規定,結合我省實際,對參加防治工作的醫務人員和防疫工作者給予臨時性工作補助,按隸屬關係由同級財政先行撥付給相關機構。發放時限為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響應開始至響應終止之間的響應期內。對於直接接觸待排查病例或確診病例,診斷、治療、護理、醫院感染控制、病例標本採集和病原檢測等工作相關人員,按照每人每天300元予以補助;對於參加疫情防控的其他醫務人員和防疫工作者(不直接從事防疫工作的公務人員不含在列),按照每人每天200元予以補助。補助資金由地方先行墊付,中央財政與地方據實結算。

落實疫情防控所需設備和試劑等經費。醫療衛生機構開展疫情防控工作所需的防護、診斷和治療專用設備以及快速診斷試劑採購所需經費,由各級優先調整部門預算、調整財政支出結構予以保障,必要時可動用預備費,省級財政視情給予補助。

通知指出,建立專項臺賬,落實信息上報制度。各醫療機構應建立相關統計數據臺賬,及時登記確診患者醫療費用明細、疫情防控人員臨時性補助發放情況、疫情防控設備和試劑等採購情況,並加強相關資料管理,留存備查。

省財政廳相關負責人表示,各級財政部門將會同衛生健康部門儘快按規定落實補助政策,務必做好防控經費保障工作,決不能因為經費保障問題延誤救治和疫情防控。同時,強化資金管理有效措施,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對挪用、截留、超範圍發放專項資金影響疫情防控,以及失職瀆職的,按有關規定處理。(記者 貢憲雲 通訊員 何菲、許丹陽)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雷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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