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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會同有關部門公告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進口物資免稅政策

2020-02-01 21:44 來源: 財政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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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財政部會同海關總署、稅務總局公告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進口物資免稅政策。

2015年,財政部、海關總署和稅務總局聯合發佈《慈善捐贈物資免徵進口稅收暫行辦法》(公告2015年第102號),進一步規範支持慈善事業進口稅收政策,對境外捐贈人無償向受贈人捐贈的直接用於慈善事業的物資(含醫療藥品、醫療器械等)免徵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該政策可滿足我國日常接受境外捐贈所需。

當前,疫情防控涉及面廣,國內外踴躍捐贈,衛生健康主管部門積極組織開展疫情防控工作。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和黨中央決策部署,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自2020年1月1日至3月31日,實行更優惠的進口稅收政策:一是適度擴大《慈善捐贈物資免徵進口稅收暫行辦法》規定的免稅進口物資範圍、免稅主體範圍等,對捐贈用於疫情防控的進口物資免徵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二是對衛生健康主管部門組織進口的直接用於防控疫情物資免徵進口關稅。三是免稅進口物資已徵收的應免稅款予以退還。四是免稅進口物資可先登記放行,再按規定補辦相關手續。

財政部將會同有關部門密切跟蹤疫情防控形勢和政策執行情況,做好後續應對工作。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雷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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