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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做好企業復工和節後錯峰返程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2020-02-06 14:52 來源: 吉林省人民政府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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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做好企業復工和節後錯峰返程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吉政辦明電〔2020〕6號

各市(州)人民政府,長白山管委會,長春新區管委會,各縣(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辦、各直屬機構,中直駐吉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堅決有力隔斷傳染源、切斷風險源,更好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我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I級應急響應機制及《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延遲企業復工、學校開學和行政事業單位實行彈性工作制的通知》(吉政辦明電〔2020〕3號),經省政府同意,現就我省企業復工和節後錯峰返程疫情防控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和基本原則

1.堅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要求,把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作為一項嚴肅的政治任務和壓倒一切的頭等大事來抓,完善“五級書記抓防控”機制,按照落實排查“四個最嚴”、細化實化“七個到位”、加強“三保一統籌”的要求,堅持“有序放開受控”,紮實做好企業有序復工和節後錯峰返程疫情防控工作,確保企業平穩過渡,逐步恢復正常生産經營秩序。

二、明確企業復工要求

2.全省行政區域內疫情防控必需(藥品、防護用品、醫療器械及相關原輔材料生産、運輸、銷售等行業)、保障城市運行和企業生産必需(供水、供電、油氣、供煤、通訊、市政、市內公共交通等行業)、群眾生活必需(超市賣場、食品生産和供應、物流配送、物業等行業)、重大工程項目以及與其配套保障的相關企業、其他涉及重要國計民生的相關企業(具體由各市〔州〕、縣〔市、區〕政府確定),要保持正常開工開業,同時週密做好復工人員的疫情防控工作。連續生産的企業要確保穩定生産。

3.在我省Ⅰ級應急響應解除前復工的企業,必須成立由主要負責人牽頭的疫情防控領導小組,制定本企業疫情防控和復工方案,細化落實到車間、班組,明確專人負責,切實加強疫情風險管控,方案不落實的不得開工。

4.穩步推進企業復工,各市(州)、縣(市、區)要支持重點企業復工,指導企業落實安全生産主體責任,完善生産條件。復工企業要合理安排生産計劃,堅決防止因趕工、搶工導致安全生産事故的發生。

三、嚴格企業疫情防控

5.企業要加強返崗返工人員健康監測工作,了解返崗返工人員返吉時間和交通方式,建立主動健康申報制度。對疫情嚴重地區籍員工,要做好勸返工作。14天內有流行病學史的返崗返工人員,發現有發熱、咳嗽等症狀的,要就地隔離,用救護車送當地發熱門診就診排查;對有流行病學史但無症狀者,通知其現住地基層政府,對其實施不少於14天的醫學觀察。無流行病學史、無相關症狀者可正常安排工作。

6.企業復工前需根據衛生健康部門的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落實專門疫情防控管控人員、設立企業測溫點或臨時隔離室,配備防護口罩、消毒液等相關疫情防控用品。要加強職工食堂衛生管理,加強餐廳通風和預防性消毒,推行分餐制、盒飯制,儘量避免員工集體用餐,可採取分時段進餐、送餐到各單位等方式減少人員聚集。要確保工作環境清潔衛生,注意通風換氣,保持室內空氣流通,定期對門把手、電梯、按鈕等公用設施進行消毒,倡導員工養成勤洗手的習慣。

7.企業要建立疫情防控應急預案,工作場所發現疑似患者後應立即轉至臨時隔離室,及時聯絡當地疾控機構請求指導處理,並協助開展相關調查處置工作。若被診斷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其密切接觸者必須接受14天的集中隔離醫學觀察。

8.用工不夠的企業要及時與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溝通,原則上應採取線上招聘方式,保障工人及時到崗。在我省Ⅰ級應急響應解除前,企業不得到疫情嚴重地區開展招聘活動,不得從疫情嚴重地區新招聘員工,不得安排員工到疫情嚴重地區出差。企業對擬新聘用人員,要嚴格核查其過去14天內的流動情況並做好登記、體檢等工作,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辦理入職手續。

9.企業要切實承擔起社會責任,妥善處理好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係問題,對因隔離、留觀或政府採取緊急措施不能正常參與工作的,企業不得隨意解除、終止勞動合同,也不得退回勞務派遣用工。有條件的企業,可安排職工通過電話、網絡等靈活方式在家上班完成相應工作;不具備條件的企業,可安排職工採取調休、錯時、彈性等方式開展工作。

四、加強復工企業服務

10.各市(州)、縣(市、區)督促幫助復工企業提前安排原材料採購和生産物資調運,加強企業復工所需煤、電、油、氣、運等生産要素供應保障工作,協調金融部門,積極幫助企業解決復工所需流動資金缺口問題。

11.幫助企業做好生産環境消殺。指定長春吉糧天裕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吉林省博大生化有限公司、吉林省新天龍實業股份有限公司、遼源市巨峰生化科技有限責任公司、梅河口市阜康酒精有限責任公司、長春呈實健康實業有限公司6家酒精生産企業為合格消殺用品定點供應單位,為企業自行組織採購消殺産品提供便利條件。

12.各市(州)、縣(市、區)要對企業復工情況進行調度,分行業、分重點企業分析疫情影響情況,對經濟穩增長形勢作出分析預判,並有針對性提出支持重點企業復工和穩定經濟運行的工作措施,及時協調解決企業復工和生産運行遇到的困難和問題。

五、嚴格疫情防控責任

13.按照屬地管理、法人負責和“誰用工、誰管理、誰負責”的原則,各市(州)、縣(市、區)對本地企業疫情防控負總責,各企業對本企業疫情防控負主體責任。各市(州)、縣(市、區)和企業要堅持穩控當頭,認真履行職責,進一步增強責任意識,切實做到“守土有責、守土擔責、守土盡責”。

14.各市(州)、縣(市、區)要加強屬地內企業的疫情防控管理,成立工作專班,健全工作機制,實行網格化管理,加大對企業疫情防控知識宣傳和指導,督促屬地企業制定“一企一策”方案,將各級工作部署要求傳達到每戶企業,確保所有企業將各項工作措施落到實處。

15.各市(州)、縣(市、區)要確保人員到位、排查到位,確保疫情防控工作信息暢通、執行有力,對疫情防控不力的將依紀依法嚴肅追責問責。

16.不得要求員工到醫院開具健康證明。工業和信息化、商務、海關、藥監等部門,要做好復工企業的防疫物資協調保障工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密切關注復工企業的用工情況,協調解決缺工問題。衛生健康、公安、農業農村、工業和信息化、發展改革、商務、交通運輸等部門間要強化信息共享,掌握人員流動狀況和健康信息。

六、統籌做好節後錯峰返程防疫和交通運輸保障

17.細化實化措施,嚴格落實交通運輸防疫要求。做好客流預測,保障裝備精良,強化人員培訓。嚴格落實客運場站設施消毒、通風及人員防護措施,嚴格規範和加強乘客測溫工作,嚴格控制交通運輸工具客座率,認真做好乘客信息登記,加強途中及事後疫情防控。

18.保障交通運輸網絡通行順暢。要嚴格按照“一斷三不斷”要求,切實保障公路網有序運行,不得未經批准擅自採取封閉高速公路、阻斷國省幹線公路、硬隔離農村公路等措施。有力有序恢復交通運輸服務,在堅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前提下,結合復工、開學時間安排,有序恢復已暫停運營的交通運輸服務,不得禁止其他地區交通運輸工具通行。城市、城際公交暫停運營期間,要為醫生、公共服務人員、老弱病殘等各類重點人員提供必要的出行保障。

19.加強農民工等重點人員運輸保障。加強組織化管理,建立聯動機制,摸清農民工、學生等群體集中返程出行需求。開展定制化運營,指導運輸企業優化運力結構和運輸組織方案。

20.切實保障防疫應急運輸暢通高效。各級交通運輸部門要按照統一部署,強化應急運輸體系的建設、運行、調度、指揮,強化部門、區域間協同。積極營造節後錯峰返程的良好氛圍,加強疫情防控措施的宣傳解讀,引導乘客積極採取個人防護措施,加強正面典型宣傳。

21.各級工業和信息化、交通運輸、衛生健康、發展改革、公安、鐵路、民航等部門,要加強統籌和一體化協同,密切配合,互通信息,全力做好節後錯峰返程疫情防控和交通運輸保障工作。

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0年2月5日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劉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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