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官方指南:辦公和公共場所發現新冠肺炎病例時應停用空調通風系統

2020-02-13 15:01 來源: 新華社
字號:默認 超大 | 打印 |

新華社北京2月13日電(記者 溫競華、田曉航)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12日印發《新冠肺炎流行期間辦公場所和公共場所空調通風系統運行管理指南》,當辦公場所和公共場所發現疑似、確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時,應停用空調通風系統。

指南旨在防止因空調通風系統開啟而導致新冠肺炎疫情的傳播和蔓延,最大限度保護使用者。指南規定的辦公場所是指根據人們社會活動的需要,由人工建造的具有服務功能和一定維護結構的建築設施,公共場所是指《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規定的7大類28種場所。

指南要求,當場所發現疑似、確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或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的類型、供風範圍等情況不清楚,應當停止使用空調通風系統。

對於人員流動較大的商場、寫字樓等場所,不論空調系統使用運行與否,均應當保證室內全面通風換氣;並且,每天下班後,新風與排風系統應當繼續運行1小時,進行全面通風換氣,以保證室內空氣清新。

新風采氣口及其周圍環境必須清潔,確保新風不被污染。人員密集的場所應當通過開門或開窗的方式增加通風量,同時工作人員應當佩戴口罩。

指南建議,關閉空調通風系統的加濕功能。加強對風機盤管的凝結水盤、冷卻水的清潔消毒。

下水管道、空氣處理裝置水封、衛生間地漏以及空調機組凝結水排水管等的U型管應當定時檢查,缺水時及時補水,避免不同樓層間空氣摻混。

指南提示,當發現新冠肺炎確診病例和疑似病例時,在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的指導下,對空調通風系統進行消毒和清洗處理,經衛生學評價合格後方可重新啟用。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曹志斌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