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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無錫出臺疫情期間留守兒童保護意見

2020-02-15 21:38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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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南京2月15日電(記者 何磊靜)疫情防控期間,如果父母都被隔離,孩子該由誰來監管?記者15日從無錫市政府獲悉,無錫市惠山區人民檢察院聯合區婦聯、區衛健委等七部門近日出臺了《關於加強疫情期困境和留守未成年人保護的實施意見》,對因疫情留守的兒童保護工作進行部署。

該《意見》明確,各成員單位指定固定人員擔任“兒童督導員”,掌握相關情形,與相關職能部門形成網格化摸排和防控體系。疫情期間困境和臨時留守未成年人如按照規定居家、定點醫院隔離時,該期間由各級醫療機構醫護人員按照疫情期規定做好監測和防控工作,民政部門根據疫情會同有關部門對困境和留守未成年人實施相應的救助;各級醫療衛生機構、各社區居委會、村委會、公安部門、檢察機關、教育部門、團區委、區婦聯應各司其職、積極協同、高效配合,實施“網格化關愛”,結對幫扶。

《意見》指出,在隔離期結束後,如父母雙方或一方死亡而剩餘一方沒有監護能力且無其他監護人的兒童,以及人民法院指定由民政部門擔任監護人的兒童,由區民政部門協調上級部門,由上級設立的兒童福利機構收留撫養。

無錫市惠山區人民檢察院相關工作人員表示,檢察機關聯合民政、公安等部門編織起一張社會保護網,相關單位在梳理、統計疫情期重點防控人員時,要對未成年人信息數據進行重點登記、記錄,建立疫情期特別強制報告制度,不得瞞報、謊報,接到相關信息後檢察機關指定專人監督後續問題解決。(完)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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