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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農村部、國家發展改革委、交通運輸部辦公廳聯合印發通知 要求加快養殖業復工復産

2020-02-16 10:00 來源: 農業農村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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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5日,農業農村部辦公廳、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交通運輸部辦公廳聯合印發《關於解決當前實際困難加快養殖業復工復産的緊急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迅速將黨中央、國務院分類有序推動企業復工復産的要求落實到養殖業,為當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大局提供有力的物質保障。《通知》針對養殖業當前飼料供不上、物資運不進、産品銷不出、用工回不來等特殊困難,明確一系列特別支持幫扶政策,要求各地採取有效措施確保政策落實落地,推動養殖業立即復工復産。

一要加快飼料企業和畜禽屠宰加工企業復工復産。除武漢等疫情嚴重的城市外,各地都要允許飼料和畜禽屠宰加工企業復工,不得設置審查核準等限制條件。優先保障相關企業的人員防護物資需求和水、電、氣等供應。優先安排相關企業用工返程返崗,地方政府統一組織的返崗包車納入疫情防控應急運輸綠色通道政策範圍。建立飼料原料供需調度機制,強化供需産銷對接,增加政策性玉米投放供應,適時調配投放庫存稻穀、小麥等替代原料,加快豆粕等上遊原料生産企業開工。

二要確保物資和産品運輸暢通。將飼料産品及玉米、豆粕等飼料原料、種畜禽、仔豬禽苗、水産苗種、出欄畜禽、生鮮乳、乳製品、鮮活水産品、冷鮮豬肉、轉場蜜蜂等納入生活必需品應急運輸保障範圍,儘快打通養殖業所需物資下鄉和産品進城進廠的運輸通道,不得攔截仔畜、雛禽及種畜禽、飼料原料及産品、畜禽水産品運輸車輛。對一些縣、鄉、村封村封路、一概勸返等不恰當做法,要堅決予以糾正。

三要千方百計推進當前養殖業解困。各地要幫助家禽重點養殖場(戶)和飼料企業、屠宰企業建立對接機制,協調解決流動資金貸款,落實活禽交易市場分類管理,必要時地方政府要採取禽肉、禽蛋産品臨時收儲措施。要“點對點”協調解決好新建和改擴建生豬養殖項目的建築用工和建築材料供應問題。要督促乳品加工企業嚴格履行生鮮乳購銷合同,敞開收購生鮮乳,支持採取生鮮乳噴粉等應急措施。要協調建立水産品銷售流通對接渠道,幫助重點水産加工企業儘快復工復産,解決好對蝦、羅非魚、小龍蝦等産品壓塘嚴重問題。

四要促進畜禽水産品産銷銜接。加強畜禽水産品産銷調度分析,建立産銷銜接平臺,收集發佈産銷信息,引導及時精準對接,解決産品“賣不出”和“買不到”的問題。重點解決貧困地區特色養殖産品銷路問題,確保貧困群眾的養殖産品有銷路、賣得出。

五要把復工復産支持政策落實到企業。各地要協調幫助飼料、養殖、屠宰加工和水産品加工等骨幹企業納入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名單,組織開展銀企對接,將國家專項再貸款和貼息政策落實到位,爭取享受稅收減免等政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對相關企業用電、用水、用氣實施階段性緩繳費用,對因疫情影響導致生産經營困難的企業給予穩崗補貼,實施“五險一金”費用緩繳和階段性減免。

《通知》強調,各地農業農村、發展改革和交通運輸部門要各司其職,強化協作,形成合力。省級農業農村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建立重點企業特別是龍頭企業聯絡平臺,縣級農業農村部門要對轄區內所有規模生豬和家禽養殖場、飼料、屠宰加工和水産品加工企業指定聯絡員,協調解決面臨的困難,確保養殖業基礎生産能力不受損失,確保養殖業穩定發展,確保肉蛋奶和水産品有效供給,為打贏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總體戰、阻擊戰作出貢獻。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范梓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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