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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七舉措推行“不見面”審批

2020-02-17 09:20 來源: 福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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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發改委日前下發通知,提出七條舉措做好疫情防控期間投資項目遠程審批服務工作。

大力推行投資項目(除涉密項目外)“不見面”審批在線辦理,完善、暢通福建省網上辦事大廳互聯網端在線辦理項目申報、進度查詢功能,儘快完善網上出件功能,辦件審批結束後應使用電子印章,同步按照規範要求生成電子證照、電子批文等審批結果文件,方便項目單位通過福建省網上辦事大廳、閩政通App等獲取審批結果。

項目賦碼機關辦理人員上班時段接收到福建省網上辦事大廳(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申領投資項目代碼短信通知後,當天應及時處理,對符合條件的項目當天應予以賦碼,並及時向申請人反饋辦理情況。

項目審批辦理人員不得要求項目單位到行政服務中心提交材料或辦理投資項目相關事項,對可通過電子證照共享獲取的材料,不得要求申請人重復提交。對確需紙質材料的,以及項目單位在無法實現批復文件網上出件的,要全面開通申請材料快遞收取,收到材料後及時錄入辦理,審批結果快遞送達。網上申請受理後,需當面驗證原件和簽署材料的事項,適當延後現場核驗和簽字。

完善福建省網上辦事大廳“一網通辦”功能,對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事項材料一律取消。要發揮各地行政服務中心代辦窗口作用,全面推行為項目單位辦理審批手續提供代辦服務。

對實行備案制的投資項目,一律通過福建省網上辦事大廳實行網上備案,真正做到“零材料、零環節、零上門”。項目單位需要備案證明文件但不具備自行遠程打印條件、不能到備案機關或實體大廳領取的,備案機關要及時通過電子郵件或郵寄方式送達。

通知還要求,開通在線智慧諮詢、熱線電話等渠道,加強技術保障。(記者 王永珍)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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