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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困難企業可緩繳社會保險費

2020-02-19 11:51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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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蘭州2月19日電(記者 王朋)記者從甘肅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獲悉,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暫時性生産經營困難、無力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企業可提出緩繳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的申請,緩繳期最長不超過1年。

在緩繳費內,免收滯納金,參保職工可按規定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參保人員的個人權益不受影響。同時,各級社保經辦機構會及時處理用人單位逾期辦理職工參保登記、繳費等業務。

此外,對不裁員或少裁員的所有參保企業,可以返還其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對暫時性生産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上年度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且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按6個月全省月人均失業保險金和上年末參保職工人數,給予更大政策扶持和資金補貼。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雷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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