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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員會關於做好疫情期間測繪業務工作的通知

2020-02-21 13:24 來源: 北京市人民政府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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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員會關於做好疫情期間測繪業務工作的通知
京規自發〔2020〕40號

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切實減輕疫情對企業的影響,儘量減少人員跑動次數和聚集,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同時滿足和支持企業辦理測繪業務的需求,根據《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響促進中小微企業持續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京政辦發〔2020〕7號)精神,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建立辦理綠色通道

(一)取消現場核驗申請材料原件環節

申請單位辦理測繪資質時,不再需要到市政務服務窗口現場核驗首次提供的原件材料,改為書面承諾,事後核驗。在此期間,各單位務必認真審核在線提交的全部電子版材料,確保清晰、可辨識,以保證業務辦理順利進行。

1.需書面承諾的主要內容

線上提供的全部材料已經達到現場核驗的標準和要求,真實、準確,符合法定要求;知曉並理解承諾內容,願意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因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及承諾,被撤銷行政許可審批決定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和法律後果,自行承擔責任;接受事後核驗。

2.事後核驗要求

經承諾取得測繪資質的企業,我委在疫情結束後將對承諾事項進行事後實地核驗。核驗中,如發現實際情況與承諾內容不相符的,將依法依規進行處理,並將核驗結果作為“不良信用行為”列入測繪地理信息行業信用管理平臺。

(二)提供郵遞材料服務

申請單位可選擇由我委通過郵遞的方式(到付)將測繪資質證書、測繪作業證、註冊測繪師證等寄送至指定地點,也可以按原程序自行領取。

(三)暢通各類服務渠道,保障業務辦理和政策諮詢

申請單位通過測繪資質管理系統進行線上查詢、辦理測繪業務的同時,也可通過我委官網、諮詢電話(010-89150303)等方式進行諮詢。

二、延緩提交專業技術人員社會保險參保繳費個人證明

按照市人力社保部門有關疫情期間緩繳社會保險費的要求,測繪資質申請材料中需提供的專業技術人員社會保險費繳費情況證明可相應延緩提交,不影響正常辦理測繪資質。緩繳期滿後,為方便企業,申請單位補充提交社會保險費繳費情況證明期限在緩期期限基礎上再順延1個月。

特此通知。

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員會
2020年2月20日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吳嘯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