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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條件的商業銀行和保險機構
獲准參與國債期貨交易

2020-02-21 21:10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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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2月21日電(記者 劉慧)證監會21日宣佈,證監會與財政部、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近日聯合發佈公告,允許符合條件的試點商業銀行和具備投資管理能力的保險機構,按照依法合規、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的原則,參與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國債期貨交易。

第一批試點機構包括: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建設銀行、交通銀行。證監會、財政部、人民銀行、銀保監會將發揮跨部委協調機製作用,加強監管合作和信息共享,分批推進商業銀行和保險機構參與國債期貨市場,促進國債期貨市場健康發展。

商業銀行和保險機構參與國債期貨交易,可滿足其風險管理需求,豐富投資産品類型,提升債券資産管理水平。同時,也有助於豐富市場投資者結構,促進國債期貨市場平穩有序發展。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石璐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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